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admin
2014-11-25
19
问题
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对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行为人都应当附加判处剥夺政治权利
B、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因此单位不能成立此类犯罪
C、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的客观行为不仅仅包括提供物资,还包括共同出谋划策的帮助行为
D、甲(专家医生),在国外交流期间叛逃。甲成立叛逃罪
答案
A
解析
根据《刑法》第56条的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故A项正确。根据刑法的规定,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的犯罪主体是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单位可成为本罪的主体,故B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的客观行为仅仅限于资助的行为,行为人超出资助范围,共同故意组织、实行、煽动、教唆的,应认定为与他人成立共同犯罪,故C项错误。甲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不是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立叛逃罪,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P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和乙分别是某县的县委书记和县长。该县在2001年7月发生了某乡金属矿严重透水事故,矿长迅速向甲和乙汇报,甲和乙得知有40多人死亡后相互商量决定隐瞒此事,安排县里和矿上用重金补偿死者,严密封锁消息,并多次违反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虚假消息。在该事故被媒体披露之
下列哪一选项既属于原始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
某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一审宣判后甲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县人民检察院未提出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罪名认定不当,量刑过轻,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判处有期徒刑8年。市人民法院的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法条竞合的说法中哪一个是错误的?()
田某对某市房管局向李某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不服,以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某市房管局的发证行为。田某向法院提交了房屋所有权证,李某向法院提交了该房屋买卖合同,某市房管局向法院提交了李某的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等证据。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
某企业因不服工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处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赔偿。据此,回答下列两个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哪些选项说明了法治所体现的法律价值、法律精神?()
甲给机场打电话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机场立即紧急疏散乘客,对飞机进行地毯式安检,3小时后才恢复正常航班秩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对刑法关于撤销假释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理解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为了克服根据地严重的经济困难,中共中央采取实施的李鼎铭的提案是()
下列选项中可以取得专利权的是()。
硝酸酯类无下列哪项作用:
A.缺铁性贫血B.慢性失血性贫血C.巨幼细胞性贫血D.再生障碍性贫血E.急性失血性贫血叶酸缺乏可导致
【背景资料】某医院门诊楼,位于市中心区域,建筑面积28326m2,地下1层,地上10层,檐高33.7m。框架一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基础埋深7.8m,底板厚度11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抗渗等级P8。室内地面铺设实木地板,工程精装
凡因工伤或职业病而永久完全残疾者,按受保人标准工资的()按月发放伤残抚恤金
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一般适用于()。
阅读《咬文嚼字》教学反思片段,按照要求答题。课堂教学导入后,我带着学生理解《咬文嚼字》,阐释“咬文嚼字”的精神。然后,顺势分析哪些例子阐明了这一精神。学生列举了文中的四个例子,我带着学生赏析这些例子的精妙。随后我抛出问题,“我们一共找了四个典型例
Spee曲线形态为()。
荣格认为,人格或心灵是一个系统,各成分直接以三种方式交互作用,即()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