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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公民的权利与自由的特点及其行使原则。
试论公民的权利与自由的特点及其行使原则。
admin
2017-06-30
32
问题
试论公民的权利与自由的特点及其行使原则。
选项
答案
(1)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点: ①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我国公民享有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A.享有权利的主体非常广泛;B.宪法确认并保障的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范围也十分广泛。 ②公民权利义务的平等性。公民在享有权利和适用法律上都一律平等,也就是:A.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职位高低,都一律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一律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B.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公民也一律平等,任何公民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都平等地予以保护。C.国家不允许任何组织或个人享有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权利和义务,不可以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也不可以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③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宪法在确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时,总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现阶段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实际水平,来确认权利自由的范围、内容以及物质保障问题。三种情况:确认、条件确认、不予确认。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具有法律保障和物质保障。 ④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具体表现在:宪法要求公民既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又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相互结合,如享有劳动权、受教育权、它们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权利和义务相互促进。国家为公民行使权利和自由提供越来越多的保障,就越有利于激发公民的政治热情和生产积极性,更加促使他们对义务的履行,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越高,国家就越能向前发展,就会富强昌盛,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越能得到保障。 (2)公民权利和自由行使的原则: ①权利和自由的相对性。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是相对的,权利相对于义务而言,自由则相对于纪律而言。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没有义务的权利只是空洞的,无法享有的;没有权利的义务也不会得到很好的履行。因此,我国宪法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除授权性规范外,还有相应的义务性规范。例如,宪法在授权公民以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时,又明确规定“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②权利和自由的有限制性。具体表现为:A.法律的限制。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就曾说过,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B.受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制约。马克思指出,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C.受社会义务制约。公民只有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加速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才能使自己享有的各项权利不断扩大并得到可靠的保障。 ③不损害整体利益:根据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和自由时,不能违背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意志和利益的法律。我们一方面要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另一方面也要对践踏人民主权的行为加以限制,否则,广大人民群众的自由和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就不能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因为整体利益和个体利益是一致的,公民在行使个人权利的时候就不得损害整体利益。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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