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朱小兰来医院就诊,称肚子痛要生了,但妇产科医生检查后,发现内科检测没问题,胎心监测也正常,且B超显示胎儿只有24周,并非孕妇所说的39周。经了解后,主治医生才知道朱小兰谎报胎儿周数是为了给7岁的大儿子进行骨髓移植手术。朱小兰的大儿子患有急性白血病,没有

admin2022-07-27  24

问题 孕妇朱小兰来医院就诊,称肚子痛要生了,但妇产科医生检查后,发现内科检测没问题,胎心监测也正常,且B超显示胎儿只有24周,并非孕妇所说的39周。经了解后,主治医生才知道朱小兰谎报胎儿周数是为了给7岁的大儿子进行骨髓移植手术。朱小兰的大儿子患有急性白血病,没有合适骨髓配型,而她腹中胎儿与他配型一致。近来大儿子常常受感染被送往急救室,主治医生建议尽早进行移植手术。朱小兰为了救大儿子,不顾腹中胎儿周龄尚小,坚持要进行剖腹产,且声明院方不给她做手术就将医院告上法庭。
 妇产科医生正确的做法是(          )。

选项 A、尽力劝说朱小兰不进行剖腹产,告知她胎儿周龄太小,若进行剖腹产,孩子出生易有多种疾病发生甚至终身瘫痪。若她仍坚持进行手术,则直接拒绝她
B、先告知朱小兰进行剖腹产的风险,若她仍坚持手术,为防止惹上官司,则听从其意愿,让她签下院方免责书后,为其进行剖腹产,并尽力保证胎儿的健康
C、劝朱小兰转院
D、上报医院上级领导

答案B

解析 对于妇产科医生而言,朱小兰是他的病人,而胎儿并非他的病人。因此,医生应当遵从朱小兰的选择,这是伦理学中的自主原则。按照自主原则,医生应当尊重病人的自主性,保证病人自己做主、理性地选择诊治决策。只有当病人病情十分危急,需要立即进行处置和抢救,因而来不及知情同意:①病人患“不治之症”,本人或其家属将治疗权全权授予医生;②“无主”(身边没有任何人代行其自主权)病人需要急诊急救,而本人不能行使自主权;③病人患有对他人、社会有危害的疾病而又有不合理要求和做法等情况时,医生才能行使干涉权。而朱小兰的情况并不符合以上情况,因此她的选择是要被尊重的。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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