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康诰》记载:“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时乃不可杀。”其中,“非眚”是指( )(2018年一综一第33题)

admin2019-06-28  32

问题 《尚书康诰》记载:“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时乃不可杀。”其中,“非眚”是指(    )(2018年一综一第33题)

选项 A、故意
B、过失
C、惯犯
D、偶犯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西周的法制原则。西周法制中,过失称为“眚”,故意称为“非眚”,惯犯称为“惟终”,偶犯称为“非终”。故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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