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在某学校附近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被刘某举报。甲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同时宣告禁止令。关于该禁止令的适用,正确的有( )(2015年一法专一第25题、2015一专45题)
甲在某学校附近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被刘某举报。甲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同时宣告禁止令。关于该禁止令的适用,正确的有( )(2015年一法专一第25题、2015一专45题)
admin
2017-07-26
32
问题
甲在某学校附近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被刘某举报。甲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同时宣告禁止令。关于该禁止令的适用,正确的有( )(2015年一法专一第25题、2015一专45题)
选项
A、禁止甲接触刘某
B、禁止甲进入学校
C、禁止甲从事食用油生产经营行业
D、禁止令的执行期限从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计算
答案
A,C
解析
根据2011年“两高四部”《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禁止令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宣判管制、宣告缓刑的同时,判令禁止其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命令。该解释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内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控告人、批评人、举报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因此,A选项正确。该解释第3条第3项规定,对利用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犯罪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C选项正确。甲生产“地沟油”的行为与学校无关,B选项错误。该解释第6条规定,禁止令的执行期限,从管制、缓刑执行之日起计算,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v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某甲伪造了某市户口专用章及有关国家机关的公文,并以此为诱饵对一些急于想调入、转入该市的人进行诈骗,共骗得人民币5万余元。甲的行为属于( )。
下列行为,那些不构成故意杀人()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甲男明知乙女只有13周岁,误以为法律并不禁止征得幼女同意后的性交行为。于是在征得乙女的同意后与乙女发生了性交。甲的行为属于下列何种情形()。
《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先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1)本条规定的罪名是什么
甲因抢劫被公安机关追捕,逃至朋友乙家,对乙说:“公安要抓我,想在你这里躲几天。”乙遂收留甲在家。乙的行为构成()。(2011年单选18)
根据刑法的规定,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法定对象有______。
下列不属于减刑与改判的区别的是()。
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限制死缓犯减刑的是()。
随机试题
23岁男性患者,2周前突起全身水肿、尿量减少、血尿,近5天来尿量逐渐减少,伴脸色苍白,查:血压180/100mmHg,尿蛋白(+++),红细胞(+++),白细胞0~3/HP,颗粒管型0~2/HP,血肌酐440μmol/L,血红蛋白90g/L。该患者最可
男性,45岁,十二指肠溃疡大出血6小时内输血900ml。脉搏110次/分。血压70/50mmHg,宜进行
一个良好的嵌体蜡型应该是
工程承包单位在购置生产设备时,应向( )申报,经过设备订货清单按设计要求逐一审核后,方可加工订货。
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法人)不是同一概念,一般来说,会计主体必然是法律主体,但法律主体并不都是会计主体。()
下列关于到期收益率影响因素,说法错误的是()。
从世界经济的发展历程来看,如果一国或地区的经济保持着稳定的增长速度,大多数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必然随之上涨,只要这种涨幅始终在一个较小的区间内就不会对经济造成负面影响。由此可以推出,在一定时期内()。
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称为()。(2012年真题)
下列关于运算符重载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Ilaouvertlabo?tedeconserve_____uncouteau.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