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admin2014-05-11  32

问题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刑法》第312条的罪名是什么?具体有什么样的特征?
    (2)本条规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含义是什么?
    (3)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时,是否要区分主犯、从犯?
    (4)乙与丙合谋,由乙实施盗窃行为,丙进行销售,对于丙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5)丁明知是走私的犯罪所得而将其转化为金融票据汇往国外,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选项

答案(1)《刑法》第312条的罪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其罪名是选择性罪名,应当根据行为人实际实施的犯罪行为确定具体的罪名。 (2)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普通工作人员。 (3)单位犯罪不同于共同犯罪,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时,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各自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 (4)乙与丙合谋,由乙实施盗窃行为,丙进行销售的,丙按照盗窃罪的共犯定罪处罚,丙的行为属于事后不可罚行为,因此丙不构成销售赃物罪,只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 (5)丁明知是走私的犯罪所得而将其转化为金融票据汇往国外,丁构成洗钱罪,而不构成转移赃物罪。因为洗钱罪是特殊的赃物犯罪,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适用原则,应当按照洗钱罪定罪处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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