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有以下哪些情况的,对公务员可予以辞退?( )
有以下哪些情况的,对公务员可予以辞退?( )
admin
2016-01-15
26
问题
有以下哪些情况的,对公务员可予以辞退?( )
选项
A、甲,2006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2008年再次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B、乙,因工作能力有限而无法胜任现任工作,但服从单位对其所作的人事安排的
C、丙,因不履行公务员义务,对其教育后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D、丁,其所在机关因为合并需要调整工作,其认为大材小用,因此拒绝单位的合理安排的
答案
C,D
解析
《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所以,CD应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o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某男年满21周岁未满22周岁,但提出结婚要求,遭到家长的反对,后将家长诉至法院,但法院并未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为名而定罪。关于该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_确的?()
关于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的效力,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下列有关环境质量标准的说法哪一个是不正确的?()
下列关于唐律的说法中那一个是不正确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说法正确的是:
高某出生在甲国,其父亲是乙国人,母亲是丙、丁双重国籍人,假设对原始国籍的获得,甲丙两国采取纯粹的出生地主义,乙丁两国都采取纯粹的双系血统主义。此时,根据有关国际法规则和国际实践,对于高某此时国籍状况,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下列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是:
在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以解除劳动合同?
王某被举报犯有抢劫罪,当地公安机关对此立案侦查。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过程中,办案人员多次用皮鞭殴打王某,并采用强光照射等方式强制王某不能睡觉。最后,王某不堪忍受,承认了自己抢劫的事实,并在供述笔录上按了手印。另外,公安机关还收集了被害人黄某的妹妹黄某某
某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赵某抢劫案件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遂向合议庭提出延期审理的建议,此时,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当铣斜直角沟槽的加工件数较多时,应采用合成铣刀,用试切法加工。
产后病的主要病理特点是
0.1mol的某不饱和烃在一定条件下能跟0.1molH2发生加成反应生成饱和烃,完全燃烧时生成0.3molCO2气体,该不饱和烃是:
当某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对其验收的说法,正确的是()。
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限制未作特别规定。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2016年)
中国公民陈某任职于国内甲企业,2014年除每月正常基本工资、薪金外,有关境内所得如下:(1)取得每月加班补贴300元;(2)获得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教育方面的奖金5000元:(3)为乙公司设计营销方案,取得一次性设计费10000
Afterthebirthofmysecondchild,Igotajobatarestaurant.Havingworkedwithanexperienced【C1】______forafewdays.Iwa
下列不属于班级管理模式的是()。
墨菲定律是指事情如果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最简单的表达形式是“有可能出错的事情,就会出错”。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墨菲定律的是()。
通过处理由光传递的信息,人们可以看到物体之间的空间联系。试图建造可以通过相同处理程序来察觉空间联系的计算机的科学家们至今已经设计和建造了固定的机器。但是,只有在这些科学家们生产出可以在其所处环境中移动的机器以后,他们才会实现其目标。下面哪项,如果正确,为上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