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以解除劳动合同?

admin2014-07-18  38

问题 在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以解除劳动合同?

选项 A、劳动者李某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B、劳动者黄某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又不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其不能继续进行工作
C、劳动者张某患职业病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D、女职工厉某在哺乳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答案1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同时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奶条、第剖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结合上述两条的规定可以判断,本题中只有A项可提前通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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