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某晚9时驾驶货车在县城主干道超车时,逆行进入对向车道,撞上乙驾驶的小轿车,乙被卡在车内无法动弹,乙车内黄某当场死亡、胡某受重伤。后查明,乙无驾驶资格,事发时略有超速,且未采取有效制动措施。(事实一) 甲驾车逃逸。急救人员5分钟后赶到现场,胡某因

admin2017-03-01  18

问题 甲于某晚9时驾驶货车在县城主干道超车时,逆行进入对向车道,撞上乙驾驶的小轿车,乙被卡在车内无法动弹,乙车内黄某当场死亡、胡某受重伤。后查明,乙无驾驶资格,事发时略有超速,且未采取有效制动措施。(事实一)
    甲驾车逃逸。急救人员5分钟后赶到现场,胡某因伤势过重被送医院后死亡。(事实二)
    交警对乙车进行切割,试图将乙救出。此时,醉酒后的丙(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2mg/100ml)与丁各自驾驶摩托车“飙车”经过此路段。(事实三)
    丙发现乙车时紧急刹车,摩托车侧翻,猛烈撞向乙车左前门一侧,丙受重伤。20分钟后,交警将乙抬出车时。发现其已死亡。现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是否已死亡,也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所受创伤是否为致命伤。(事实四)
    丁离开现场后,找到无业人员王某,要其假冒飙车者去公安机关投案。(事实五)
    王某虽无替丁顶罪的意思,但仍要丁给其5万元酬劳,否则不答应丁的要求,丁只好付钱。王某第二天用该款购买100克海洛因藏在家中,用于自己吸食。5天后,丁被司法机关抓获。(事实六)
    请回答(2013年试卷二第86—91题)
关于事实三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丙、丁均触犯危险驾驶罪。属于共同犯罪
B、丙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丁构成危险驾驶罪
C、丙、丁虽构成共同犯罪,但对丙结合事实四应按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对丁应按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D、丙、丁未能完成预定的飙车行为,但仍成立犯罪既遂

答案A,D

解析 丙、丁“飙车”,这属于“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刑法》第133条之1)。由于二人是飙车,即互相追逐竞驶,因此构成共同犯罪。选项A正确。丙虽然醉酒驾车,但无证据证明丙对危害公共安全持放任或追求态度。丙发现乙车时紧急刹车,也说明丙对危害公共安全并无故意。因此,丙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选项B错误。根据事实四,丙无须对乙的死亡负责,因此丙的行为并未构成更重的交通肇事罪。所以,对丙只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故,选项C错误。危险驾驶罪是抽象危险犯,以实施危险驾驶行为为既遂。故,丙、丁的犯行已经既遂。选项D正确。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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