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3日,某地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侦查人员在案发现场提取到了一把已经撬弯了的7寸新螺丝刀和一只电工专用的白色帆布手套,手套正面有一块正方形的蓝色补丁。经过调查,侦查人员发现李某有重大嫌疑。因为他以前干过电工,有人看见他戴过正面有补丁的电工手套工作

admin2014-12-08  44

问题 2007年3月3日,某地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侦查人员在案发现场提取到了一把已经撬弯了的7寸新螺丝刀和一只电工专用的白色帆布手套,手套正面有一块正方形的蓝色补丁。经过调查,侦查人员发现李某有重大嫌疑。因为他以前干过电工,有人看见他戴过正面有补丁的电工手套工作。对现场所留螺丝刀的调查,侦查人员走访了当地所有的七家五金用品商店,最后在一个个体商店发现有与现场遗留螺丝刀的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工艺水平一致的螺丝刀。该店主回忆,案发前两天,有一个男青年买了一把这种螺丝刀和一个气体打火机,经辨认照片,店主说李某有些像那个男青年。于是公安机关于3月7日拘留了李某,并于3月17日向检察院提请批捕。(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08年研)问:
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后,应在多长时间内申请批捕?本案中公安机关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选项

答案公安机关决定拘留的案件,在执行拘留后,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本案中公安机关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理由如下: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决定拘留的案件,在执行拘留后,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公安机关于3月7日拘留了李某,最晚应在3月10日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即使有特殊情况,也应最晚在3月14日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因此公安机关3月17日提请逮捕不符合法律规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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