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admin2019-06-27  22

问题 《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本条第1款规定的是何类侵权责任?其归责原则是什么?

选项

答案本条第1款规定的是用人单位责任。从归责原则上看:在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内部关系方面,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在用人单位和第三人的外部关系方面,则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归责原则。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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