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发明创造,哪些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admin2007-04-02  28

问题 下列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发明创造,哪些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选项 A、一种消毒巾,其特征在于:该消毒巾先经过消毒处理,然后经过烘干制成干性消毒巾
B、一种消毒巾,其特征在于:在长纤维绒毛浆块的表面附有一层无纺布
C、一种消毒巾,其特征在于:该消毒巾可以制成干、湿两种类型,湿性消毒巾的湿度为95%~98%
D、一种消毒巾,其特征在于:该消毒巾用于手术后消毒医疗器械

答案A,C,D

解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二章中对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并特别强调: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因此,如果所要求保护的实用新型不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就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在A选项中,由于权利要求所表述的技术特征实质上是一种生产消毒巾的方法,因此该发明创造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同理,D选项中的权利要求所表述的技术特征是这种消毒巾的用途,也属于方法的范围,因此也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关于B选项,由于权利要求所表述的技术特征是“在长纤维绒毛浆块的表面附有一层无纺布”,涉及产品构造的变化,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关于C选项,《审查指南》中明确规定:物质的分子结构、组分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给予保护的产品的构造。如果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产品相对于现有技术来说只是材料的分子结构或组分不同,也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C选项中权利要求所表述的技术特征仅涉及消毒巾水分的含量,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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