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中国政法2021年研]

admin2022-09-19  36

问题 论述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中国政法2021年研]

选项

答案①溯及力。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合同解除相当于自始未成立合同关系。但在协议解除情况下,有无溯及力原则上应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无约定时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同时在违约的情况下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无溯及力。 ②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是有溯及力的解除所具有的直接效力,是双方当事人基于合同发生的债务全部免除的必然结果。在合同尚未履行时,解除具有溯及力,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溯及地消灭,当事人之间当然恢复原状,不存在产生恢复原状义务的余地。 ③尚未履行的债务免除与不当得利返还。合同解除无溯及力时,解除前的合同关系仍然有效,因此解除前进行的给付还有法律根据,只是自合同解除之时起尚未履行的债务被免除。当事人一方已经部分或全部履行了债务,对方却未履行对待给付,或者虽然也履行了债务但是双方各自的履行在数量上不对等,则受领人应将其多得的利益按不当得利规则加以返还。 ④赔偿损失。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具体内容为: a.协议解除可以与赔偿损失并存。协议解除是当事人一方从有利于自己的角度出发,而提议或同意的解除。既然他因协议解除而获得了利益,那么依据获得利益者承担风险的理论,他就应该负赔偿责任。 b.合同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而解除,有时可以与赔偿损失并存。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解除,当事人一般不负赔偿责任;但如果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还应存在赔偿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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