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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被人民检察院指控犯有抢劫罪,同他一起被指控的还有谢某某。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马某的辩护律师黄某,提出要向被害人收集一些材料。身为某公司职员的谢某某的哥哥谢某,由于被谢某某委托为辩护人,因而以辩护人的身份提出要向被害人所提供的一名证人夏某收集一些材料。
马某被人民检察院指控犯有抢劫罪,同他一起被指控的还有谢某某。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马某的辩护律师黄某,提出要向被害人收集一些材料。身为某公司职员的谢某某的哥哥谢某,由于被谢某某委托为辩护人,因而以辩护人的身份提出要向被害人所提供的一名证人夏某收集一些材料。
admin
2014-06-10
35
问题
马某被人民检察院指控犯有抢劫罪,同他一起被指控的还有谢某某。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马某的辩护律师黄某,提出要向被害人收集一些材料。身为某公司职员的谢某某的哥哥谢某,由于被谢某某委托为辩护人,因而以辩护人的身份提出要向被害人所提供的一名证人夏某收集一些材料。对于上述情况的处理,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黄某和谢某都无权直接向被害人或夏某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B、谢某向夏某收集有关材料须经过夏某的同意,而黄某向被害人收集有关材料则不须被害人的同意
C、黄某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向被害人收集有关材料,而谢某则无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类似的申请
D、谢某向夏某收集有关材料要经过夏某的同意和人民法院的许可,而黄某向被害人收集有关材料也需要经过被害人的同意和人民法院的许可
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刑诉解释》第43条规定:“辩护律师申请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准许,并签发准许调查书。”第44条规定:“辩护律师向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因证人、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同意,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同意。”另外我们应该注意,律师取证权是其他辩护人所不具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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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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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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