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与乙女结婚之后,共同开办了一个养猪场。从筹备到盖猪舍、购买猪仔和饲料开始喂养,一共向外借款2万元。由于没有养猪经验,小猪仔隔三差五死一头,50头猪仔最后养大出售的只有10头。虽然严重亏损,但夫妻俩仍然不死心,将卖猪的款项又买了50头猪仔饲养,结果仍然一

admin2014-07-18  26

问题 甲男与乙女结婚之后,共同开办了一个养猪场。从筹备到盖猪舍、购买猪仔和饲料开始喂养,一共向外借款2万元。由于没有养猪经验,小猪仔隔三差五死一头,50头猪仔最后养大出售的只有10头。虽然严重亏损,但夫妻俩仍然不死心,将卖猪的款项又买了50头猪仔饲养,结果仍然一样。更让人伤心的是,甲男在将猪送往集市上出售的途中,遇车祸死亡。关于2万元债务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甲男死亡,乙女只应承担1/2即1万元的债务   
B、乙女应承担2万元的债务   
C、如果乙女愿意,则承担2万元的债务;如果乙女不愿意,则只承担1万元的债务   
D、如果债权人放弃全部债权,则乙女不承担

答案B,D

解析 (1)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根据《婚姻法》第41条规定,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婚姻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实践中,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为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为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等所负的债务;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承包、经营活动等所负的债务等。本题中提到的2万元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清偿,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本题涉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如何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根据《婚姻解释(二)》第26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甲男死亡后,乙女有义务对2万元的共同债务承担全部的责任,而不是一半的责任。当然,如果债权人放弃了全部债务,意味着乙女的责任被免除,即乙女就不用承担2万元的债务了。而乙女作为责任人,不能以自己的意愿决定承担或不承担。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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