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某到一美容院作美容,美容院使用甲厂生产的“水洁”牌护肤液为其做脸部护理,结果因该护肤液系劣质产品而致张某脸部皮肤严重灼伤,张某为此去医院治疗,花去近5000元医药费。关于此事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张某到一美容院作美容,美容院使用甲厂生产的“水洁”牌护肤液为其做脸部护理,结果因该护肤液系劣质产品而致张某脸部皮肤严重灼伤,张某为此去医院治疗,花去近5000元医药费。关于此事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14-03-16
31
问题
张某到一美容院作美容,美容院使用甲厂生产的“水洁”牌护肤液为其做脸部护理,结果因该护肤液系劣质产品而致张某脸部皮肤严重灼伤,张某为此去医院治疗,花去近5000元医药费。关于此事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张某有权要求美容院赔偿医药费
B、张某有权要求甲厂赔偿医药费
C、张某若向美容院索赔,可同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D、美容院若向张某承担了责任,则其可以向甲厂追偿
答案
A,B,C,D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iz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秦辅是秦朝廷尉,在审理某地方上报的重大疑难案件时,因严重失职,错误适用法律,对案犯处以死刑。按照秦朝的罪名规定,秦辅的失职行为应为()。
在杭州市甲、乙两公司发生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吕律师担任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由于吕律师才华出众,乙公司欲同时委托吕律师担任己方本案的诉讼代理人。下述说法不正确的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哪些所得不能依法减免纳税额?()
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号)的规定,下列哪一种情况发生时,银行可拒绝付款?
中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在美国的分公司签订了加工承揽合同,由乙公司美国分公司在美国为甲公司加工一批服装,双方约定合同发生争议适用中国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国是一个新成立的国家。其成立后,甲国代表向联合国大会提案支持s国成为联合国的会员国;乙国与S国签署了两国互助同盟友好条约;丙国允许s国在其首都设立商业旅游服务机构;丁国与S国共同参加了某项贸易规则的多边谈判会议。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上述哪些国家的行为构成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下列关于自首的说法正确的是:
甲是中国公民,但是定居在某外国,同国内一家公司签订了—合同,后来甲以其所定居的该外国法律规定他并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但根据我国法律,甲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现国内一方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履行其合同。那么,我国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该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能适用该公约的是:
中国甲公司与欧洲乙公司签订货物进口合同,付款方式为即期信用证,开证行为中国某银行。欧洲乙公司向信用证的指定行提交了单据,于是指定行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中国甲公司以欧洲乙公司提交的单据中存在伪造为由,向中国某法院申请禁止中国某开证行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
随机试题
洋务派创办的官督商办的民用企业的性质基本上是()
男性30岁,上腹进食后3h疼痛,腹泻1年,有多次上消化道出血,BAO25mmol/L、MAO62mol/L诊为
A.塞因塞用B.通因通用C.寒因寒用D.热因热用E.以热治热临床治疗妇女因瘀血而致的崩漏,宜选用的治则治法是
工作分解结构是一种()。
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的区别主要是()。
关于行政法规和行政许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杭州市在推进城市社区建设过程中,以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两支队伍”建设为重点,着力解决“有人干事”的问题,即是调动社会政策()的一种表现。
亚洲某地(约27°N,86°E),蓝天与白云交织,雪山与湖泊辉映……该地的相对地理位置位于()。
现有四级指令流水线分别完成取指、取数、运算、传达结果四步操作。若完成上述操作的时间依次为9ns、10ns、6ns、8ns,则流水线的操作周期应设计为______ ns。
Thepromiseoffindinglong-termtechnologicalsolutionstotheproblemofworldfoodshortagesseemsdifficultto【S1】______.M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