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并于2013年3月12日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一审判决书。3月15日甲公司不服提起上诉,3月20日撤回上诉获得法院准许。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并于2013年3月12日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一审判决书。3月15日甲公司不服提起上诉,3月20日撤回上诉获得法院准许。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dmin
2014-10-16
27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并于2013年3月12日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一审判决书。3月15日甲公司不服提起上诉,3月20日撤回上诉获得法院准许。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选项
A、在上诉期满之前,甲公司有权再次提起上诉
B、法院裁定准许甲公司撤回上诉时,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C、法院裁定准许甲公司撤回上诉后,一审判决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应取决于乙公司是否提起上诉
D、在上诉期满之前,甲公司不得再次提起上诉
答案
C,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理论,当事人撤回上诉后不得再次上诉,但一审判决是否生效需取决于其他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是否上诉,故选项A与B是不正确的,而选项C与D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M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05年6月5日,1988年7月21日出生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小龙,因寰宇公司的公交车司机张某紧急刹车而受伤,花去若干医疗费。2006年2月小龙伤愈继续上学,写了授权委托书给其父李某,让他代理其提起诉讼。李某以正当的诉讼参加人的身份于2006年3月对寰宇公司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50万元债权经法院裁判后进入到强制执行程序,被执行人乙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即丙公司)享有30万元的到期债权。甲公司欲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予以执行。关于该执行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湘东船运有限公司共8个股东,除股东甲外,其余股东都已足额出资。某次股东会上,7个股东一致表决同意因甲未实际缴付出资而不能参与当年公司利润分配。3个月后该公司船只燃油泄漏,造成沿海养殖户巨大损失,公司的全部资产不足以赔偿。甲向其他7个股东声明:自己未出资,也
汪、钱、潘、刘共同投资设立了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汪、钱为普通合伙人,潘、刘为有限合伙人。后因该合伙企业长期拖欠供货商货款,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事业单位法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某国有公司出纳甲意图非法占有本人保管的公共财物,但不使用自己手中的钥匙和所知道的密码,而是使用铁棍将自己保管的保险柜打开并取走现金3万元。之后,甲伪造作案现场,声称失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某公司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区教育局作出的《关于不同意申办花蕾幼儿园的批复》,并要求法院判令该局在20日内向花蕾幼儿园颁发独立的《办学许可证》。一审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确认区教育局批复违法的判决,但未就颁发《办学许可证》的诉讼请求作出判决。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
甲公司欲与某外国公司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就相关事项咨询律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甲公司为其牛奶产品注册了“润语”商标后,通过签订排他许可合同许可乙公司使用。丙公司在其酸奶产品上使用“润雨”商标,甲公司遂起诉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判决支持了甲公司的请求。在该判决执行完毕后,“润语”注册商标因侵犯丁公司的著作权被依法撤销。下列哪些
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的规定,如果受益人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完成对指定银行的交单义务,出现下列哪些情形时,开证行应予承付?
随机试题
在设计会计凭证时,除一切从实际出发外,应考虑哪些原则?
医院感染按其病原体的来源可分两类:即_______和_______。
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是指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包括()等内容。
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审计、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依据职责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甲企业2013年度发生部分经营业务如下:(1)1月份取得国有土地4000平方米,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记载的出让金额为4000万元,并约定当月交付;然后委托施工企业建造仓库,工程4月份竣工,5月份办妥了验收手续。该仓库的原值为9500万元。(2)
知识分子与权力之间应该保持一种怎样的关系?拥抱还是抵制?胡适的选择很特别,他在大方向上不反对国民党政权,但他终生不愿当官,他看重的是知识分子独立发表见解的________。翻遍《胡适年谱》,不难发现,作为知识分子领袖,他一生与知识分子往来最多,其次是与国民
左侧图形是由右侧图形中的()项组成。
设A.B是n阶矩阵,E—AB可逆,证明E—BA可逆.
Two-thirdsofhisproperty______lostinthefir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