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购进一批茶叶,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乙所在城市A市。7月1日乙为甲代办托运运往B县。在运输过程中,7月3日甲与丙签订协议,将该批茶叶转让给丙。7月4日由于遇到山洪暴发,火车在运输途中出轨,茶叶损失。该损失应由谁承担?( )

admin2022-01-27  25

问题 甲向乙购进一批茶叶,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乙所在城市A市。7月1日乙为甲代办托运运往B县。在运输过程中,7月3日甲与丙签订协议,将该批茶叶转让给丙。7月4日由于遇到山洪暴发,火车在运输途中出轨,茶叶损失。该损失应由谁承担?(    )

选项 A、甲承担
B、乙承担
C、丙承担
D、甲与丙分担

答案4

解析 《合同法》第142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144条:“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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