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欲购买一套加工设备,要求设备生产厂家必须通过相关质量认证,乙公司并未通过质量认证,但是乙公司伪造了质量认证书和认证标志与甲公司进行协商,甲公司为与乙公司进行协商,花费差旅费8000元,后来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并未通过质量认证,遂与乙公司停止了谈判,乙公司
甲公司欲购买一套加工设备,要求设备生产厂家必须通过相关质量认证,乙公司并未通过质量认证,但是乙公司伪造了质量认证书和认证标志与甲公司进行协商,甲公司为与乙公司进行协商,花费差旅费8000元,后来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并未通过质量认证,遂与乙公司停止了谈判,乙公司
admin
2009-03-14
28
问题
甲公司欲购买一套加工设备,要求设备生产厂家必须通过相关质量认证,乙公司并未通过质量认证,但是乙公司伪造了质量认证书和认证标志与甲公司进行协商,甲公司为与乙公司进行协商,花费差旅费8000元,后来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并未通过质量认证,遂与乙公司停止了谈判,乙公司将与甲公司谈判期间获得的甲公司的技术秘密泄露给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丙公司,给甲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甲公司与丁公司谈判期间,丁公司的竞争对手戊公司也与甲公司积极接触,并且报价比丁公司低很多,甲公司放弃了与丁公司的谈判转而与戊公司谈判,戊公司突然表示不愿与甲公司继续谈判,甲公司得知戊公司此举的真正目的不是与自己签订合同,而是破坏丁公司的商业机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C、甲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不正当竞争的责任
D、甲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
1,2,4,8
解析
《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本题中乙公司提供虚假情况与甲公司进行谈判,造成甲公司8000元的差旅费损失,乙公司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甲公司花费的差旅费;第43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乙公司虽然与甲公司没有订立合同,但是乙公司将谈判时获得的甲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给甲公司造成损失,乙公司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所以A选项正确。乙公司侵害了甲公司商业秘密,给甲公司造成损失,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甲公司可以选择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也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所以B选项正确。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规定,丙公司使用乙公司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的甲公司的商业秘密,构成不正当竞争,所以C选项正确。丙公司的行为也构成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所以甲公司可以选择要求丙公司承担不正当竞争的责任,也可以选择要求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I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市A县的刘某与乙市B区的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何某位于丙市C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设立于甲市的M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之后,刘某与何某又达成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也可以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刘某按约定先行支
甲市A县的刘某与乙市B区的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何某位于丙市C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设立于甲市的M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之后,刘某与何某又达成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也可以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刘某按约定先行支
徐某因刘某和郑某让自己当众出了丑,心生怨恨,便回家邀了一个“朋友”,手持砍刀来找刘某和郑某算账。刘某得知后跑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干警将持刀行凶的徐某二人抓获,并作出治安拘留7天的决定。徐某拘留期满的第三天中午,又带着一群人来找刘某和郑某报仇,刘和
某县公安局韩某和刘某到胡某开办的音像店进行检查,发现其店内出售的音像制品中有盗版嫌疑的光盘若干,于是对胡某处以罚款200元,胡某与其协商申辩该光盘不是盗版,韩某与胡某发生口角,并在音像店内打架,刘某用电棍殴打和电击胡某,最后胡某经韩某、刘某同意当场作出处罚
李某系私营企业振兴服装厂的厂长。李某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而被当地西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后经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数日后区检察院提出公诉。市人民检察院对此判决提出抗诉。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期间,市人民检察院撤销了抗诉决定。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
甲某和乙某是好朋友。甲某丧妻,身边只有个12岁的儿子丁某,乙某单身一人生活。2009年5月甲某与乙某商定在其死后由乙某收留抚养丁某,同年6月甲某病逝,乙某便将丁某接到自己家中居住,承担了为朋友抚养孩子的责任。2011年3月市公安机关认为乙某有嫖娼行为,将其
D市北方矿业公司经省经贸委报省政府批准,取得了在堡子湾煤炭发运站发煤的《煤炭经营许可证》和《煤炭发运许可证》(下称“两证”)。同年,新荣区人民政府向省煤炭领导小组提出异议称:堡子湾发煤站是由新荣区8个乡镇利用堡子湾车站在新荣区境内这一特有条件,共同联营创办
甲、乙、丙、丁设立了宏达有限责任公司。甲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认购出资500万元;乙以商标专用权认购出资600万元;丙以现金认购出资1000万元,但约定在公司成立2年内予以缴清:丁以一幅古画认购出资500万元。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因资金紧张向A银行贷款500万元
某民事案件被告李某因不服一审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提起上诉,在此期间,该案原告王某向一审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下列各项做法中遵守了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是()。
刘庆拖欠郑泉借款2万元已达1年,其间郑泉多次催付,刘庆均加以推托。经郑泉申请,法院经审查后发出了支付令。刘庆在法定期间内书面向法院表示该支付令无理由。在此情形下,法院应当采取的正确做法是什么?
随机试题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树林里的上帝
男,30岁,病史:突发剧烈头痛、恶心、呕吐3小时人院。查体:神志清醒,语言流利,双侧瞳孔等大同圆,光反应灵敏。颈强阳性。心肺无异常,肝脾未触及,四肢活动正常,激烈;肌力V级,肌张和正常。病理反射未引出。头颅CT:前纵裂及外侧裂薄层高密度影。血常规:RBC4
小强现年9周岁,生父谭某已故,生母徐某虽有抚养能力,但因准备再婚决定将其送养。徐某的姐姐要求收养,其系华侨富商,除已育有一子外符合收养人的其他条件;谭某父母为退休教师,也要求抚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3/19)
关于项目经理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下列关于日期的规定不正确的是( )。
社会政治结构的核心问题是()
某协会每三年竞选一次协会主席,且协会主席不能连任,则在正常情况下,11年间该协会最多会有()-9协会主席。
JeniseHoke
Themostpopularorganicgemisthepearl.Apearlistheresponseofamarinemollusktothepresenceofanirritatingimpurity
Itisgenerallyacceptedthattheexperiencesofthechildinhisfirstyearslargelydeterminehischaracterandlaterpersona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