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关于认识错误的判断,下列选项错误的有
关于认识错误的判断,下列选项错误的有
admin
2016-12-29
22
问题
关于认识错误的判断,下列选项错误的有
选项
A、甲为使被害人溺死而将被害人推入井中,但井中没有水,被害人被摔死。这是方法错误,甲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B、乙准备使被害人吃安眠药熟睡后将其勒死,但未待实施勒杀行为,被害人因吃了乙投放的安眠药死亡。这是构成要件提前实现,乙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丙打算将含有毒药的巧克力寄给王某,但因写错地址而寄给了汪某,汪某吃后死亡。这既不是对象错误,也不是方法错误,丙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丁误将生父当作仇人杀害。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都认为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五节中的认识错误。A选项不属于方法错误。方法错误又称打击错误,即行为人所欲攻击的对象与实际受害的对象不一致。B选项中,出现了犯罪结果的提前出现,属于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范畴,不影响犯罪既遂。C选项属于对象错误,根据法定符合说,行为人预想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法律性质相同的,不能阻却行为人对因错误而发生的危害结果承担故意的责任,故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D选项中,丁误将生父当作仇人杀害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对于这种情况,具体符合说和法定符合说的结论是一致的,成立故意杀人既遂。故本题选A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G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2011年单选17)
下列犯罪行为中,属于纯正不作为犯的是()。(2009年单选4)
甲公司用伪造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向某商业银行借款30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后因经营不善,导致该笔款项无法归还。甲公司的行为()。(2011年真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新人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2012年真题)
下列事实中,能够形成不当得利之债的是()。(2011年真题)
试论从犯的构成特征及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下列对从犯处罚的表述正确的是()。
国有公司A与外资公司B共同投资成立C公司,A公司派甲去C公司主管财务,C公司在社会上招聘乙做财务主管。某日,乙告诉甲C公司账外有120万元人民币,并建议把账抹平后各得60万元。则()。
任何犯罪都必须具备的客观要件是()。
甲、乙二人瓜地中的瓜经常被偷,于是二人决定晚上埋伏,欲抓到小偷揍一顿。当晚,同村人丙前来偷瓜,甲、乙二人上前殴打丙,丙亦与二人对打,一时三人扭做一团。其问,甲掏出偷偷带在身上的匕首,对丙胸部猛刺数刀,致其心脏破裂,当即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甲公司2012年年初的负债总额为6000万元,资产总额是13000万元;本年所有者权益增长额是11000万元,年末资产负债率为40%,负债的年均利率为8%,销售净利率为10%,净利润为1200万元,经营现金净流量为15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答案:
Jessicaoughttostopstudying:shehasaheadachebecauseshe______toolong.
患者女,32岁,幼年曾患麻疹,反复咳嗽、咳痰10年,多于晨起及夜间睡眠时咳大量黄痰,此次受凉后咳嗽加重,咳痰增多,为黄绿色痰,伴发热,间断咯血2次,每次量约30ml。查体:T38.2℃,P100次/分,双肺呼吸音粗,双下肺可闻及粗湿啰音。血常规:WB
茎枝圆柱形,表面黄绿色或金黄色,节膨大,断面不平坦,髓部常偏向一边,叶对生于枝梢的药材是茎圆柱形,表面黄绿或棕黄色,具纵棱线,断面中部有白色的髓,叶互生的药材是
慢性心力衰竭发生时,病人的饮食原则应选用下列哪几项()。
观感质量检查,评为二级的项目,允许少量测点的偏差超过允许的偏差值,但超过允许值的测点数不超过总测点数的()。
企业在持续经营过程中,会自发地、直接地产生一些资金来源,部分地满足企业的经营需要的自发性流动负债,如()。
下列关于类、对象、属性和方法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OnehundredandthirteenmillionAmericanshaveatleastonebank-issuedcreditcard.Theygivetheirownersautomatic(31)in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