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前,曾与甲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并由乙公司作为该企业的保证人提供了担保。甲公司在乙公司提供担保后便如期履行了合同,但该企业此时已资不抵债,无力给付货款,随即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在发布公告后,甲公司因故一直未申报债权,乙公司却于申报期满前前来申报
某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前,曾与甲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并由乙公司作为该企业的保证人提供了担保。甲公司在乙公司提供担保后便如期履行了合同,但该企业此时已资不抵债,无力给付货款,随即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在发布公告后,甲公司因故一直未申报债权,乙公司却于申报期满前前来申报
admin
2009-05-14
18
问题
某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前,曾与甲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并由乙公司作为该企业的保证人提供了担保。甲公司在乙公司提供担保后便如期履行了合同,但该企业此时已资不抵债,无力给付货款,随即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在发布公告后,甲公司因故一直未申报债权,乙公司却于申报期满前前来申报债权并要求享有优先权。依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正确的是:
选项
A、因甲公司一直未申报债权,乙公司也未替该企业清偿债务,因此乙公司不属于债权人,无权参加财产分配
B、乙公司有权以其保证的债务数额作为破产债权予以申报并参加分配
C、乙公司如能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可享有优先权
D、乙公司如能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则可以作为别除权得到优先清偿
答案
2
解析
《破产法》第51条:“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破产企业的保证人末代替破产企业清偿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参加破产程序的情况下,保证人可将其保证的债务作为破产债权申报并据此分配;但享有别除权的债权人须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而保证人对债务人的迫偿权并没有担保,而是属于一般债权,因而保证人的债权只能作为一般破产债权,而不能作为别除权得到优先清偿,也不享有优先性。由此可知,B为正确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C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试论《刑法修正案(八)》对我国刑罚制度的修改。
甲开了一家火锅店,当地工商所所长乙经常到店里混吃混喝。2002年12月10日一大早,乙的老婆丙突然拉来一车鸡要甲买下,甲当场拒绝,结果下午乙就上门令甲停止营业进行整顿。晚上丙给甲打电话,说只要甲买下鸡,就不用整顿了。甲只好以高于市场的价格买下了整车鸡。第二
隐私权(华东政法大学2007年,中国人民大学2009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清华大学201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甲、乙两人系某高校硕士生,同住一寝室合用电脑一台。甲向美国某大学申请留美奖学金,并将此事告知乙。美方向甲发出电子邮件,邀请甲赴美留学,恰巧甲不在,乙出于忌妒擅自拒绝了美方的邀请。数日后,甲发电子邮件向美方询问,美方告知甲对其申请美方曾发函邀请但遭拒绝,故不
某服装加工厂因与外商签订了一份服装购销合同,急需一批特质布匹。经到多家纺织厂考察。选定跟星星纺织厂订立了加工承揽合同。合同约定,由星星纺织厂为某服装加工厂生产特质布匹,分期分批送货到某服装厂,某服装厂见货付款。由于星星纺织厂当时生产任务不重,于是很快完成了
简述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类似)
2002年8月大鹏饭店与著名画家甲签订了一份委托甲本人创作大型壁画一幅的合同。双方约定,甲在2002年12月以前交付该壁画,大鹏饭店支付甲20万元的报酬。2002年9月,甲因出国讲学,遂委托儿子乙代为完成了该幅壁画,大鹏饭店支付了全部报酬。问:(1)甲能否
我国城镇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与基本内容。(西南政法大学2002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国有企业川南商业大楼于2008年年初拟订改制计划:将资产评估作价150万元出售,其中105万元出售给管理层人员(共4人),45万元出售给其余45名职工,将企业改制为川南百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该改制计划于同年2月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原管理层人员宋
随机试题
如何检测怠速控制阀的工作状况?
能够看到Word2010文档的分栏效果的是______________视图。
关于湿疮的诊断依据,下列描述错误的是
在互斥的投资选择中,选择其中一种投资而非另外一种投资时所放弃的收益,在经济学上叫做()。
建设工程索赔依据中最主要的依据是( )。
宏观经济中的总需求包括()。
假如李先生在去年的今天以每股28己的价格购买了100股某股票,过去一年中得到每股0.3元的红利,年底时为每股33元,持有期收益和持有期收益率分别是()。(答案取近似数值)
布鲁纳认为,无论我们选择何种学科,都务必使学生理解该学科的基本结构,依此而建立的课程理论是()。
简述方差分析与协方差分析的联系与区别。
Whatisbeingadvertise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