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及时向社会披露信息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dmin2014-01-15  61

问题 根据《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及时向社会披露信息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公司应在当年8月底以前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送中期报告,并予以公告
B、公司应在4月底以前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送上一年的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告
C、公司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都必须记载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状况
D、公司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都必须记载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答案A,B,C

解析 根据《证券法》第6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的中期报告,并予公告。根据第66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故ABC选项正确,而公司的中期报告不必须记载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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