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保险公司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声称整个保险行业一片混乱,信誉极其低下,而其公司从一开始就秉持着诚信的理念,为维护行业的整体信誉作出了一定贡献。李某在听到此新闻后,主动到该公司办理汽车保险业务,被告知在车损事故理赔中,车损轮胎只能到旅居轮胎经营部进行更换。对于
某保险公司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声称整个保险行业一片混乱,信誉极其低下,而其公司从一开始就秉持着诚信的理念,为维护行业的整体信誉作出了一定贡献。李某在听到此新闻后,主动到该公司办理汽车保险业务,被告知在车损事故理赔中,车损轮胎只能到旅居轮胎经营部进行更换。对于
admin
2013-01-11
38
问题
某保险公司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声称整个保险行业一片混乱,信誉极其低下,而其公司从一开始就秉持着诚信的理念,为维护行业的整体信誉作出了一定贡献。李某在听到此新闻后,主动到该公司办理汽车保险业务,被告知在车损事故理赔中,车损轮胎只能到旅居轮胎经营部进行更换。对于以上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选项
A、该保险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构成诋毁商誉的行为
B、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
C、有关工商行政机关可以对该保险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D、对于该公司的行为,只能由保监会进行行政处罚
答案
4
解析
所谓诋毁商誉的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从而削弱其竞争力,为自己取得竞争优势的行为。诋毁商誉行为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其针对的必须是一个或多个特定的竞争对手,而且发布的信息必须是真实的,否则不构成商业诋毁的行为。本案中且不论该公司的言论是否真实,其言论也没有指明确定的对象,不构成对特定对象的商业诋毁行为,所以A项不应人选。从题目所给的信息中并不能判断出该公司的行为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的成分,所以B选项也是错误的。本案中该公司指定客户到特定部门更换轮胎的行为显然已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条第2款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判断CD两项是否正确的关键是法律或行政法规是否对保险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了特定的监督检查部门。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办公厅于2003年7月7日印发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在2003年给湖南省《关于审理涉及保险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时如何确定行政主体问题的复函》中明确指出,这一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3条第2款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规定并不矛盾。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保险机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时,应当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有权进行调查、处罚的主体。根据该司法解释,保监会和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该公司的行为都有进行调查和处罚的权力,所以C选项正确,而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5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某与乙某素有仇怨,一日,两人在食堂打饭时又发生口角,大打出手,造成群众围观,甲某因力气小被打倒在地,心有不服,于是便随手抄起食堂的椅子朝乙某猛砸过去,没打到乙某,却将乙某身边劝架的赵某打成重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某化妆品厂系私营企业,具有法人资格,所生产的婴儿护肤产品供不应求。为增加产量,厂长童某决定改变配方,增加添加剂。结果生产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劣质产品,销售金额达30万元。消费者使用后程度不同地引起过敏、脱皮等不良反应。在如何确定犯罪主体性质及定罪的罪名上,下
根据有关刑事诉讼法律规定,合议庭对复杂、重大等案件,可以提请院长决定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合议庭提请院长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时间应是如下哪个阶段?()
曹某因泄私愤于某日晚潜入李某家中,将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泼向熟睡中的李某,致使李某全身大面积烧伤,重度毁容。此案经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曹某作案手段残忍,情节特别严重,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直至死刑。为此,正确的做法是: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张某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对此,法庭应当如何处理?()
王某涉嫌受贿罪,检察机关内的自侦部门侦查后,交由批捕部门审查批捕,人民检察院作出了逮捕决定。后来发现不应当逮捕王某,于是作出了撤销逮捕的决定,释放了王某。随着侦查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人民检察院发现撤销原批准逮捕的决定有误,已被释放的犯罪嫌疑人应予以逮捕。此时
下列情形中,要约仍有效力的有:
以下关于检察官的任免,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下列哪一项所得应适用超额累进税率?()
下列关于宪法发展史的提法不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燃油箱安装位置应__________最小离地间隙。
以下哪个属于棱镜伪像()
妇女一生中总共有多少个卵泡发育成熟
血清总铁结合力增高见于
我国国土空间利用效率提高,表现为()。
高压锅炉的汽包材料常用()制造。
下列不属于信息披露内容应遵循的原则的是()。
行政机关管理活动最基本的特点是()。
碰瓷,原属北京方言,愿意指个别不法之徒在摊位上摆卖古董时,常常别有用心地把易碎裂的瓷器往路中央摆放,专等路人不小心碰坏,他们便可以借机讹诈。后泛指一些投机取巧,敲诈勒索的行为。根据上述定义,以下行为不属于“碰瓷”的是()。
(1)在名称为Form1、标题为“标签”的窗体上添加一个名称为Label1的标签.并设置适当属性以满足以下要求:①标签的标题为“计算机等级考试”;②标签可根据标题内容自动调整其大小;③标签带有边框,且标签标题显示为三号字。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