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公安机关抓获一起抢夺案犯罪嫌疑人黄某、王某。王某声称被错抓,公安机关决定组织对王某进行辨认。关于公安机关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2第69题)
公安机关抓获一起抢夺案犯罪嫌疑人黄某、王某。王某声称被错抓,公安机关决定组织对王某进行辨认。关于公安机关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2第69题)
admin
2014-12-22
22
问题
公安机关抓获一起抢夺案犯罪嫌疑人黄某、王某。王某声称被错抓,公安机关决定组织对王某进行辨认。关于公安机关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2第69题)
选项
A、让2名被害人一同对王某进行辨认
B、让黄某单独对王某进行辨认
C、在辨认时没有安排见证人在场
D、将王某混在其他5名被辨认人当中
答案
B,C
解析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0条第2款规定:“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据此,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根据该程序规定第252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据此,在辨认的时候,不是必须安排见证人在场,选项C正确。
根据该程序规定第251条规定:“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7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10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5件。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据此,选项D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选项B、C。
疑难辨析:本题直接考查法条规定。诉讼法类试题常对数字的精准性进行考查或设置命题陷阱,考生应予准确记忆,切忌混淆。对于被辨认人和被辨认照片的数量要求,《高检规则》作出了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不同的规定,考生应当注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7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及其修正案的规定,国家()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王某是某公司的法律顾问,王某给某公司提供的法律意见中正确的是()
中国人姜某(女)与甲国人惠特尼婚后在甲国定居,后姜某在甲国生下一女。根据我国国籍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07年第31题)
下列关于宪法的渊源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关于我国公证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甲、乙签订一份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各执一份,留见证律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关于该条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卷一—12,单)
下列选项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刘某因超载被公路管理机关执法人员李某拦截,李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并要求当场缴纳。刘某要求出具书面处罚决定书和收据,李某认为其要求属强词夺理,拒绝听取其中辩。关于该处罚决定,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第91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事项,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94条规定:“保险公司,除本法另有规定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根据法
用人单位在下述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
随机试题
固定资产
下列关于电子商务背景下供应链受到的影响,说法正确的是
把人类社会同自然界联系起来的中介(或纽带)是()
A.X线片B.染色法C.叩诊+扪诊D.温度测验E.牙髓电活力测验下列各种情况宜选择哪种检查方法
企业内部直接财务环境主要包括企业的()。
在获得诺贝尔奖后,马尔克斯居然还能写出《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这样一个叙述紧凑,引人人胜的故事,一部真正的悲剧作品,实在令人吃惊。上述评论所依据的假设是:
2012年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对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定,这是环境公益诉讼在程序法方面的进步,但仍然缺少具体规定来________。而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相关法律条文的缺失,导致法院不受理环保诉讼的情况________。
一棵二叉树如下图所示,其中序遍历序列为()。
公民的基本义务也称宪法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下列不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的是()
Concentration—thePremiseofSuccessForthispart,youareallowed30minutestowriteanessayonconcentrationbyreferri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