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男女在去结婚登记的路上被迎面驶来的卡车撞伤,未能登记即被送往医院抢救。女方伤势过重成为植物人,男方遂悔婚约。女方父母把男方告到法院,要求男方对女方承担照顾扶养的责任。法院以法无明文规定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评论是错误的?(卷一/2008

admin2014-04-26  28

问题 青年男女在去结婚登记的路上被迎面驶来的卡车撞伤,未能登记即被送往医院抢救。女方伤势过重成为植物人,男方遂悔婚约。女方父母把男方告到法院,要求男方对女方承担照顾扶养的责任。法院以法无明文规定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评论是错误的?(卷一/2008年第53题)

选项 A、支持不受理,因为法官面对的是法律不调整的“法外空间”事项
B、支持不受理,因为法官正确运用了类比推理而没有采用设证推理
C、反对不受理,因为法官违反了“禁止拒绝裁判原则”
D、反对不受理,因为法官没有发挥法律在社会中的创造作用

答案A,B,D

解析 本案中,由于是民事案件,法官不能以属于法律不调整的“法外空间”事项而不予审理。法院解决纠纷,除了法律这样的正式渊源,还存在许多非正式渊源。故A项的评论是错误的,符合题目要求。
    演绎推理是从大前提和小前提中必然地推导出结论或结论必然地蕴涵在前提之中的推论。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事物在某些属性上是相似的,从而推导出它们在另一个或另一些属性上也是相似的。而设证推理是对从所有能够解释事实的假设中优先选择一个假设的推论。在本案中,法官以法无明文规定为由裁定不予受理,这是运用了演绎推理。故B项的评论是错误的,符合题目要求。
    基于司法终极性的特点,在司法、审判活动巾,一般认为存在“禁止拒绝裁判原则”,即法官不能无正当理由拒绝审理。故C项的说法可以成立,不符合题目要求。C项与A项相对,只能选其一。
    D项“反对不受理”能够成立,但是理由不正确,不是因为法官没有发挥法律在社会中的创造作用而不受理,我国的法官没有造法职能。故D项也符合题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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