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对乙享有40万元的债权,2015年12月31日到期,乙对丙享有20万元的债权,2015年8月31日到期。此后,乙到期没有向甲履行债务,丙到期没有向乙履行债务,并且乙没有对丙采取任何法律措施,甲于是对丙提起代位之诉主张20万元的债权,经法院审理之后认定债权

admin2019-09-18  29

问题 甲对乙享有40万元的债权,2015年12月31日到期,乙对丙享有20万元的债权,2015年8月31日到期。此后,乙到期没有向甲履行债务,丙到期没有向乙履行债务,并且乙没有对丙采取任何法律措施,甲于是对丙提起代位之诉主张20万元的债权,经法院审理之后认定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结合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选项 A、应当由丙向甲履行债务
B、甲、乙二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C、乙、丙二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D、诉讼费用由丙承担

答案B

解析 债权人对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之诉经法院审理之后认定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本案当中,也就应当由丙向甲履行债务,因而,A选项正确。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本案当中,甲、乙二人之间40万元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20万元,仍有20万元的债权债务关系;乙、丙二人之间20万元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消灭,因而,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其他必要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等),由债务人负担。本案当中,丙为次债务人,由其负担诉讼费用;乙为债务人,由其负担其他必要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等),因而,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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