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民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的,对一般公民应如何处理?( )

admin2019-08-30  47

问题 一般公民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的,对一般公民应如何处理?(    )

选项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贪污罪
C、构成侵占罪
D、构成职务侵占罪

答案B

解析 《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虽然《刑法》规定贪污罪是身份犯,即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贪污罪,但不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可以作为共犯,与具有身份者构成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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