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卷三—35,单)

admin2014-02-25  18

问题 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卷三—35,单)

选项 A、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   
B、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   
C、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   
D、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答案A

解析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法院共分为四级,每一级都受理一审民事案件,具体分为: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这实际是将大多数民事案件划归基层法院管辖,因此A项正确。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①重大涉外案件;②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的涉外案件,但并不能说明所有涉外案件都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涉案金额特别大,全国影响大的涉外案件,也是有可能由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没有达到“重大”标准的涉外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因此,B项不正确。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条的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C项错误在于认为高级人民法院可以管辖“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这一选项的判断曾在2005年卷三第36题出现过。   
(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①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②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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