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乙曾多次毁损夫妻共同财产。2019年4月5日,甲、乙因感情确已破裂被判决离婚。同年6月5日,甲发现乙伪造夫妻债务20万元,致使甲承担了不应当承担的“债务”。对此,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dmin2023-02-22  5

问题 甲与乙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乙曾多次毁损夫妻共同财产。2019年4月5日,甲、乙因感情确已破裂被判决离婚。同年6月5日,甲发现乙伪造夫妻债务20万元,致使甲承担了不应当承担的“债务”。对此,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乙离婚时,对乙可以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B、甲、乙离婚时,甲可以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C、甲、乙离婚后,甲可以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D、甲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自2019年4月5目起计算

答案A,C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的规定,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乙可以少分,A项表述正确。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的规定,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法定事由有:(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乙没有上述行为,甲不能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B项表述错误。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的规定,甲在离婚后发现乙有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可以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其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自发现的次日即2019年6月6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可见,C项表述正确,D项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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