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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锋系A市某厂业务员,1993年与潘丽结婚,但因种种原因未登记领取结婚证,有一女3岁。马锋因工作经常出差,在B市联系业务时,与一饭店服务员刘娟互有好感。马锋谎称自己未婚,于1998年5月利用空白介绍信与刘登记结婚。1年后刘娟生一子。久之,马锋之妻潘丽有所觉
马锋系A市某厂业务员,1993年与潘丽结婚,但因种种原因未登记领取结婚证,有一女3岁。马锋因工作经常出差,在B市联系业务时,与一饭店服务员刘娟互有好感。马锋谎称自己未婚,于1998年5月利用空白介绍信与刘登记结婚。1年后刘娟生一子。久之,马锋之妻潘丽有所觉
admin
2009-01-15
36
问题
马锋系A市某厂业务员,1993年与潘丽结婚,但因种种原因未登记领取结婚证,有一女3岁。马锋因工作经常出差,在B市联系业务时,与一饭店服务员刘娟互有好感。马锋谎称自己未婚,于1998年5月利用空白介绍信与刘登记结婚。1年后刘娟生一子。久之,马锋之妻潘丽有所觉察,多次询问均被马锋否认。马锋恐夜长梦多,即生害妻之心。2000年6月某日,潘丽之友送给她两瓶雀巢咖啡,潘丽每晚必冲饮一杯,说喝了提神。遇客来访,潘丽亦以咖啡待客。潘丽之友知潘丽如此喜爱咖啡,又送其两瓶,马锋即在送来的两瓶咖啡中放入氰化物,以毒死妻子,且认为可以免除对自己的怀疑。2001年1月20日,马锋的父母从外地来探望儿子儿媳一家,适逢马锋不在家。潘丽在饭后即冲了两杯咖啡,让其父母饮用,造成马锋的父母死亡。
选项
A、马锋与潘丽结婚未进行登记,但共同生活多年并育有一女,系事实婚姻
B、马锋与刘娟结婚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是合法有效的婚姻,马锋不构成重婚罪
C、如果潘丽对马锋与刘娟结婚的事实并不反对,则马锋不构成重婚罪
D、《刑法》规定重婚罪是告诉的才处理的犯罪,即亲告罪
答案
2,4,8
解析
《刑法》规定的重婚罪既可以是事实婚姻,又可以是登记婚姻;重婚罪不是亲告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rKlFF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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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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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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