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公司决定将其乙部门和丙部门分离出去,分别组建成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并且决定:甲公司以前所负的全部债务由新组建的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原来欠A公司货款20万元,现在A公司要求偿还该笔到期货款。经查,分立前甲公司未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公司法》的规
甲公司决定将其乙部门和丙部门分离出去,分别组建成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并且决定:甲公司以前所负的全部债务由新组建的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原来欠A公司货款20万元,现在A公司要求偿还该笔到期货款。经查,分立前甲公司未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公司法》的规
admin
2020-05-15
46
问题
甲公司决定将其乙部门和丙部门分离出去,分别组建成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并且决定:甲公司以前所负的全部债务由新组建的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原来欠A公司货款20万元,现在A公司要求偿还该笔到期货款。经查,分立前甲公司未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20万元货款的偿还办法是( )。
选项
A、由甲公司单独偿还
B、由乙公司单独偿还
C、由甲、乙、丙公司按照一定的比例偿还
D、由甲、乙、丙公司按照承担连带责任的方式偿还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合并、分立责任的承担。根据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XL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欲低价购买乙收藏的一幅古画,乙不允。甲声称:若乙不售画,就公布其不雅视频,乙被迫与甲订立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合同的效力为()。
总承包人乙公司经发包人甲公司同意,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因丙公司完成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给甲公司造成200万元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西服价款总值为9万元,甲公司于8月1日前向乙公司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余款于10月15日在乙公司交付西服后2日内一次付清。甲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10月15日,甲公司要求乙公
某市一家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彩色电视机,2016年度实现会计利润850万元,全年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200万元。2017年初,该企业财务人员对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相关财务资料如下:(1)销售彩电取得不含税收入860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
在民事诉讼中,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6个月。()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个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8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某境内工业企业(居民企业)2016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销售收入4500万元,与收入配比的销售成本为1900万元;实际缴纳增值税700万元,税金及附加80万元。(2)其他业务收入300万元,与其对应的其他业务成本为100万元。(3)销售费用15
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6年以来,公司发生了下列事项:(1)2016年5月,董事赵某将所持公司股份20万股中的2万股卖出;2017年2月,董事钱某将所持公司股份10万股中的2.5万股卖出;董事孙某因异
随机试题
A、阴凉处B、避光C、冷处D、密闭E、凉暗处将容器密闭,以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
A.主动脉中层病变B.心脏内膜病变C.心心室间隔增厚D.右心室肌纤维脂肪变E.心包纤维化或钙化
人的心理防卫机制不包括()。
准予注册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名单由()备案。
pz波函数角度分布的形状是:
向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使用涉密测绘成果的,下列材料中,申请者提供的是()。
衡量资金时间价值的尺度是()。
某企业六月初的资产总额为150000元,负债总额为50000元。6月份发生下列业务:取得收入共计60000元,发生费用共计40000元,则下列表示为6月底该企业所有者权益的数据中,不正确的有()元。
封闭式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以下程序的功能是输出a数组中所有字符串,请填空。#includemain(){char*a[]={“ABC”,“DEFGH”,“IJ”,“KLMNOP”};inti=0:for(;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