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1997年11月,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决定征收含有某村集体土地在内的地块作为旅游区用地,并划定征用土地的四至界线范围。2007年,市国土局将其中一地块与甲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8年12月16日,甲公司获得市政府发放的第1号《国有
案情:1997年11月,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决定征收含有某村集体土地在内的地块作为旅游区用地,并划定征用土地的四至界线范围。2007年,市国土局将其中一地块与甲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8年12月16日,甲公司获得市政府发放的第1号《国有
admin
2018-07-16
34
问题
案情:1997年11月,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决定征收含有某村集体土地在内的地块作为旅游区用地,并划定征用土地的四至界线范围。2007年,市国土局将其中一地块与甲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8年12月16日,甲公司获得市政府发放的第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09年3月28日,甲公司将此地块转让给乙公司,市政府向乙公司发放第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乙公司申请在此地块上动工建设。2010年9月15日,市政府张贴公告,要求在该土地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限期自行清理农作物和附着物设施,否则强制清理。2010年11月,某村得知市政府给乙公司颁发第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认为此证涉及的部分土地仍属该村集体所有,向省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该土地使用权证。省政府维持后,某村向法院起诉。法院通知甲公司与乙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了征地范围内的附着物设施。某村为收集证据材料,向市国土局申请公开1997年征收时划定的四至界线范围等相关资料.市国土局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 (2012年卷四第六题)
问题:
市政府共实施了多少个具体行政行为?哪些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选项
答案
(1)市政府实施了下列行政行为: ①1997年的征收土地决定; ②2008年颁发1号证; ③2009年颁发2号证; ④2010年限期清理的公告。 (2)上述行为均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解析
一般地,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作出的实际影响相对人作为普通社会成员享有的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市政府实施的答案中的四个行为,同时具备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性、法效性、表意性、个别性、外部性和单方性等六个特征,故均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3条,实际影响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均可诉,但属于该法第13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市政府实施的行政行为,影响相对人权益,且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3条规定情形,故均可诉。
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附着物设施,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应属于事实行政行为,因其不具有表意性,即其法律效果并非依意思表示的内容来确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M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郑某结婚后经常受其丈夫王某虐待和殴打,并且发现王某经常酒后持刀在邻里间寻衅滋事,受到邻里唾骂,经常劝说仍不改正。王某还扬言:郑如果离婚,就杀死郑某和郑某娘家的全家人,致使郑某不敢离婚。2004年10月14日凌晨3时许,王某酗酒后卡住郑某的脖子进行殴打
该合同约定的“借款期或借款展期届满后30日内,杨某不履行债务的,典当公司有权将房产收归已有”是否有效?为什么?该案中的公证文书是否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为什么?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否有效?为什么?争议发生后签订的仲裁协议是否有效?
隆毕的行为构成什么罪?朱甲等人是否构成犯罪,若构成犯罪,如何定性?若不构成犯罪,为什么?
消防安全处有无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为什么?如果公安局要吊销张永平工厂的消防安全合格许可证,那么张永平可否要求举行听证?为什么?
广宁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以神码电子公司为被告,所提起的诉讼中,连发生物技术公司的诉讼地位如何?法院可否把连发生物技术公司追加为当事人?为什么?本案最后应如何解决?
案情:杜成、张建因共同抢劫妇女高云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为调查取证,派一法医对高云进行身体检查,被高云以该法医为男性为由加以拒绝。公安机关随即对高云进行强行身体检查。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认为本案的案件事实清楚,但是证据不是很充分,遂将案件交由检察院
陈某饲养马的过程中,陈某与郭某之间构成什么民事法律关系?如果陈某卖马时向赵某说明马是拣到的,但赵某仍支付相当价款,郭某能否向赵某要求取回马?为什么?
陈某饲养马的过程中,陈某与郭某之间构成什么民事法律关系?本案中,赵某能否取得马的所有权?为什么?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消费者剩余的表述,正确的是()。
验收遗留问题和尾工的处理应由()负责。
下列特种设备安装过程监督检验的一般程序中,正确的是()。
京杭大运河是世界上里程最长、工程最大、最古老的运河之一。关于京杭大运河,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根据股利政策的税差理论,投资者偏好以资本利得的方式获得投资回报的主要原因是()。
设∑:x2+y2+z2=1(z≥0),∑1为∑在第一卦限的部分,则().
Forthefirsttime,morewomenthanmenintheUnitedStatesreceiveddoctoraldegreeslastyear,theclimaxofdecadesofchang
建立远程视图必须首先建立与远程数据库的【】。
给定程序MODll.C中函数fun的功能是:用选择法对数组中的n个元素按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序。请修改程序中的错误,使它能得出正确的结果。注意:不要改动main函数,不得增行和删行,也不得更改程序的结构!#include#defin
Manyphrasesusedtodescribemonetarypolicy,suchas"steeringtheeconomytoasoftlanding"or"atouchonthebrakes",mak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