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10年7月8日向乙银行贷款600万,贷款后乙银行由于工作效率低下,抵押登记申请未及时交与房屋登记机构。甲因资金周转困难,于2010年8月1日与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600万出售给丙,并于2010年8月10日过户,丙仅支付200万后没有继续支付。

admin2022-09-19  42

问题 甲于2010年7月8日向乙银行贷款600万,贷款后乙银行由于工作效率低下,抵押登记申请未及时交与房屋登记机构。甲因资金周转困难,于2010年8月1日与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600万出售给丙,并于2010年8月10日过户,丙仅支付200万后没有继续支付。乙银行于8月16日提交房屋抵押登记申请。后甲起诉丙,要求丙继续支付剩余价款,丙反诉,认为甲隐瞒事实,合同无效,甲应该返还200万元。[北大2011年研]
房屋是否应根据乙银行的请求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选项

答案房屋不应当根据乙银行的请求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具体分析如下: 虽然甲与乙银行之间确实存在抵押担保合同,而且合法有效,但由于乙银行未及时申请抵押登记,因而抵押并未生效。现在房屋的所有权已经转让给了丙,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甲与乙银行之间的合同不能约束新的所有人丙,因而抵押登记部门不应为乙银行办理抵押登记。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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