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dmin2016-04-18  32

问题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选项 A、因某企业排污影响李某的鱼塘,李某要求某环保局履行监督职责,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
B、某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非本地生产乳制品须经本市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在本地销售,违者予以处罚。某外地乳制品企业对通知提起诉讼
C、刘某与某公司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某区房管局对此进行预售预购登记。后刘某了解到某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房屋,遂以某区房管局违法办理登记为由提起诉讼
D、《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设立公司应当先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张某对名称预先核准决定不服提起诉讼

答案B

解析 A项不是应选项,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的情形,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列。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3条规定,市政府的通知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B项为应选项。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刘某可以区房管局违法办理登记为由提起诉讼,C项不应选。张某可以对名称预先核准决定不服提起诉讼,D项不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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