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的是( )。

admin2017-02-20  16

问题 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的是(     )。

选项 A、在劳动者作为人大代表参加人大会议期间,用人单位仍应按标准支付其工资
B、因用人单位管理问题发生重大事故,危及劳动者的生命健康需要紧急处理时,可以安排劳动者加班超过3小时
C、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D、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加班

答案C

解析 我国对于解决劳动争议施行仲裁前置的制度,也就是说在提起劳动争议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这一制度体现在《劳动法》第79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由此可知C项可以直接起诉的说法是不对的。《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A项人大代表参加人大会议,属于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情况,故A项正确。《劳动法》第42条第1款规定:“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不受本法关于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B项正确。《劳动法》特别规定了对女性劳动者的保护,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D项说法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0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政法题库地方公务员分类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