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月受托加工甲类高档化妆品20件,受托方同类产品含增值税售价为29250元/件;受托加工乙类高档化妆品5件,成本为85000元,加工费为20000元,受托方不销售乙类高档化妆品(已知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该企业当月应代

admin2020-12-17  35

问题 某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月受托加工甲类高档化妆品20件,受托方同类产品含增值税售价为29250元/件;受托加工乙类高档化妆品5件,成本为85000元,加工费为20000元,受托方不销售乙类高档化妆品(已知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该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为(      )万元。

选项 A、37.5
B、15
C、4.5
D、9.35

答案D

解析 (1)甲类高档化妆品的应税销售额=29250÷(1+17%)×20÷10000=50万元;甲类高档化妆品的应纳消费税税额=50×15%=7.5万元。
(2)乙类高档化妆品的应税销售额=(85000+20000)÷(1-15%)÷10000=12.35万元;乙类高档化妆品的应纳消费税税额=12.35×15%=1.85万元。
(3)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7.5+1.85=9.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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