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在与陈某的冲突中被陈某推倒后摔成轻微伤,甲市乙县公安局以此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决定。陈某不服申请复议,甲市公安局经调查并补充了王某亲眼看到黄某摔伤的证言后维持了原处罚决定。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陈某提出该处罚未经过负责人集体讨论,一审法院遂

admin2014-11-19  27

问题 黄某在与陈某的冲突中被陈某推倒后摔成轻微伤,甲市乙县公安局以此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决定。陈某不服申请复议,甲市公安局经调查并补充了王某亲眼看到黄某摔伤的证言后维持了原处罚决定。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陈某提出该处罚未经过负责人集体讨论,一审法院遂要求被告补充提供该处罚由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的记录。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2005年卷二第45题)

选项 A、此案应由甲市公安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王某的证言只能作为证明甲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合法的证据
C、法院要求被告补充记录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D、法院对被告提供的记录形成时间所作的审查属于对证据的关联性审查

答案B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7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第7条又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本案中甲市公安局虽维持了原处罚决定,但却补充了证人证言,因此同样属于“复议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具体而言是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对此甲市乙县公安机关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甲市公安机关所在地法院也有权管辖,因此选项A错误。
    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解释》第61条:“复议机关在复议程序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或者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在复议程序中未向复议机关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据此,王某的证言是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补充收集的,这一证言只能作为证明甲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合法的证据,而不能用来证明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因此选项B正确。
    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解释》第2条,“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本案中,陈某在庭审中提出该处罚未经过负责人集体讨论,这就属于原告在行政诉讼中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此时法院可准许被告补充证据,因此选项C错误;法院对被告提供的记录形成时间所作的审查属于对证据的真实性审查,因此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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