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2012年5月,某市花园小区发生一起命案。公安机关对犯罪现场进行勘验,提取了被害人的血迹、指纹、黑色水果刀以及不属于被害人的毛发。公安机关在随后的侦查中还收集到陈某的证言(陈某称看到一名身穿黑色T恤的男子,身材和体征很像被害人的情人李某)。

admin2014-11-25  28

问题 案情:
    2012年5月,某市花园小区发生一起命案。公安机关对犯罪现场进行勘验,提取了被害人的血迹、指纹、黑色水果刀以及不属于被害人的毛发。公安机关在随后的侦查中还收集到陈某的证言(陈某称看到一名身穿黑色T恤的男子,身材和体征很像被害人的情人李某)。公安机关根据陈某的证言将李某捉拿归案,并提取李某的毛发进行DNA鉴定。经鉴定,现场采集的毛发与李某的一致。公安机关讯问李某时,李某始终不承认杀人的事实,侦查人员对其采取刑讯逼供的手段,获取了李某承认杀人的供述。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认定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某不服提起上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理论及有关规定,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间接证据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选项

答案根据刑事证明理论和司法实践经验,在完全运用间接证据认定有罪的情况下,必须遵循以下规则:(1)必须严格遵守运用证据的一般规则;(2)间接证据之间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3)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如有矛盾必须合理地排除怀疑;(4)间接证据的证明体系必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得出的被告人实施犯罪的结论必须是唯一的,确信无疑的。《刑诉解释》第105条规定,没有直接证据,但间接证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一)证据已经查证属实;(二)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三)全案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四)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五)运用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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