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赵某涉嫌报复陷害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即将终结时,赵某得知负责办理该案的侦查人员蔡某是被害人的胞兄,遂申请其回避。检察长经审查作出了蔡某回避的决定。对于蔡某在侦查阶段收集的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二—25,单)
赵某涉嫌报复陷害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即将终结时,赵某得知负责办理该案的侦查人员蔡某是被害人的胞兄,遂申请其回避。检察长经审查作出了蔡某回避的决定。对于蔡某在侦查阶段收集的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二—25,单)
admin
2014-02-25
29
问题
赵某涉嫌报复陷害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即将终结时,赵某得知负责办理该案的侦查人员蔡某是被害人的胞兄,遂申请其回避。检察长经审查作出了蔡某回避的决定。对于蔡某在侦查阶段收集的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二—25,单)
选项
A、应当排除,不得用作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B、由检察机关侦查部门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C、由检察委员会或者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D、在审判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裁判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了回避的效力问题。回避的审查与决定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2)人民法院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委员会讨论院长回避时,由副院长主持,院长不得参加。(3)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这里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是指公安机关的正职负责人,对公安机关副职负责人的回避,由正职负责人决定。检察委员会讨论检察长的回避问题时,由副检察长主特,检察长不得参加。(4)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一般应当按照诉讼进行的阶段,分别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长或法院院长决定。关于检察院书记员的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法庭上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3条规定,被决定回避的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进行的诉讼活动是否有效,由作出决定的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
根据《高检规则》第31条规定,因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29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回避的检察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或者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本案是涉嫌报复陷害罪.应当由检察院侦查,因此回避的决定应该由检察长来决定,故回避的效力也应当由检察长来决定.C项正确。本题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Y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本案中范某迫使王某交出手表的行为:本案中范某的行为应当依()的原则来处罚
以下案件中,哪些不构成侵占罪?
被害人王某,1998年向县公安机关控告刘某故意伤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认为刘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依法撤销了该案。后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该案,该案中哪些做法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
周某被公安局收容审查10天后获释,但公安局未给周某任何书面决定。周某遂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起诉时提出的正确要求是什么?()
郭某因受人侮辱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行为人许某的刑事责任,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郭某委托了一名律师代理自己诉讼,对于该律师接受委托,参与诉讼这个问题,下述错误的是:
甲、乙涉嫌共同抢夺。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乙有期徒刑2年。检察院以对甲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甲、乙均没有上诉。关于本案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①对于同一刑法条文中的同一概念,既可以进行文理解释也可以进行论理解释②一个解释者对于同一刑法条文的同一概念,不可能同时既作扩大解释又作缩小解释③刑法中类推解释被禁止,扩大解释被允许,但扩大解释的结论也可能是错误的④当然解释追求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犯罪未遂的是:()
随机试题
3岁左右婴幼儿午睡时间不宜超过()h。
对城镇体系规划的类型描述错误的是()
报关单位申报出料加工货物复进口时应向海关提交出料加工登记手册、进口货物报关单、货运单据及其他海关需要的报关单证;海关对出料加工复进口货物,以境外加工费、材料费、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及其保险费审定完税价格后,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代征税。()
下列属于股权投资基金提供的增值服务的是()。I.协助完善规范的公司治理架构Ⅱ.协助进行后续再融资工作Ⅲ.协助上市及并购整合Ⅳ.提供人才专家等外部关系网络
企业的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票据记载事项是指依法在票据上记载票据相关内容的行为,下列关于票据记载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Everyyear,theNobelPrizeisgiventooutstandingworkinsixfields:physics,chemistry,medicine,literature,economics,and
社会领域的教育具有耳濡目染的特点,所以教师要经常告诉孩子一些社会规则和要求,讲多了,幼儿的社会品质就得到了发展。()
新文化运动兴起的标志是()
Youwillhearfiveshortrecordings.Fivepeoplearegivingadviceonhowtogivefeedbacktoemployees.Foreachrecording,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