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08-09-01  49

问题 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董事会是常设权力机构
B、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C、董事会可以决定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
D、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视需要设副董事长

答案D

解析 《公司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见,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并不是常设权力机构,只是可以被授权行使部分股东会职权。故A项错,C项也错。第68条第3款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故本题B项错,答案为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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