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最高司法审判机关是( )。

admin2013-05-12  40

问题 清朝的最高司法审判机关是(    )。

选项 A、刑部
B、大理寺
C、都察院
D、宗人府

答案A

解析 清沿袭明朝制度,以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为“三法司”,是相互分工又相互制约的中央司法机关。其中,刑部是最高司法审判机关,大理寺是负责案件复核的“慎刑”机构,都察院是全国最高监察机关。而宗人府是专门审理宗室贵族的案件的机构。
    司法机关是每年的必考知识点,为方便考生记忆串联,特别将历朝司法机关总结如下:(1)西周:大司寇(中央常设最高司法官,辅助周王掌管全国司法工作),小司寇(协助大司寇审理案件,处理狱讼);(2)秦:皇帝掌握最高司法审判权,廷尉为中央司法审判官员,御史大夫也有重大案件的司法审判权;(3)三国两晋南北朝:北齐将廷尉改为大理寺,曹魏在廷尉之下设律博士,这一时期尚书台的司法审判权力逐步扩大;(4)唐:唐朝中央设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中央机构。其中,大理寺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刑部为中央司法行政机关,职掌案件复核权,御史台为监察机关,也是中央法律监督机关,负责监督大理寺的司法审判活动,也参与重大案件的审判;(5)宋:中央司法机关为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宋初为强化对中央司法机关的控制,另立审刑院。此外宋初还增设制勘院和推勘院等临时性机构,负责审理皇帝交办的案件;(6)元:大宗正府为负责管理蒙古贵族事务的机构,同时又是具有独立管辖范围的中央司法机关。刑部属中书省,职掌司法行政与审判。宣政院为全国最高宗教审判机构,负责审理重大的僧侣案件和僧俗纠纷案件;(7)明: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为明朝中央的“三法司”。刑部为中央司法行政机关,主司审判。大理寺为复核机构。都察院有权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审判工作,监督法律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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