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2007年年底花费55万元购置了一辆宝马轿车,2009年8月,同款宝马轿车的新车购置价为50万元,杨女士轿车的实际价值为45万元。2009年8月,杨女士投保一份A保险公司一年期机动车辆损失保险,部分条款如下: 第七条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由

admin2011-04-26  39

问题 杨女士2007年年底花费55万元购置了一辆宝马轿车,2009年8月,同款宝马轿车的新车购置价为50万元,杨女士轿车的实际价值为45万元。2009年8月,杨女士投保一份A保险公司一年期机动车辆损失保险,部分条款如下:
   第七条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协商确定:
   (一)按投保时同车型新车购置价确定;
   (二)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
   (三)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投保时同类型新车购置价,超过部分无效。
   第十一条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及施救费用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免赔率为20%。
   第十四条  根据保险车辆的损失情况,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
   (一)全部损失: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即:赔款=实际价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即:赔款=保险金额×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二)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新车购置价确定的,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当时的新车购置价,发生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赔偿。即:
   赔款=实际修复费用×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2.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比例计算赔偿。即:
   赔款=实际修复费用×(保险金额/新车购置价)×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保险车辆损失赔偿及施救费用分别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部分损失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等于保险金额时,本保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三)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保险的财产,应按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占总施救财产的实际价值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2009年8月投保该车辆损失保险时,杨女士希望保险金额是全部有效的,则保险金额不能超过(    )。

选项 A、45万元
B、47万元
C、50万元
D、55万元

答案C

解析 根据该保险合同第七条的规定,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投保时同类型新车购置价,超过部分无效。本题中,投保时同类型新车购置价为50万元,所以保额不能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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