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之间的下列哪些合同属于有效合同?(2013年卷三第53题)

admin2014-12-09  18

问题 甲、乙之间的下列哪些合同属于有效合同?(2013年卷三第53题)

选项 A、甲与丙离婚期间,用夫妻共同存款向乙公司购买保险.指定自己为受益人
B、甲将其宅基地抵押给同村外嫁他村的乙用于借款
C、甲将房屋卖给精神病人乙,合同履行后房价上涨
D、甲驾车将流浪精神病人撞死.因查找不到死者亲属,乙民政部门代其与甲达成赔偿协议

答案A,D

解析 ①关于A选项。甲、丙夫妻存款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购买保险不属于《婚姻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的夫妻任何一方有权独立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但是,货币适用占有即所有规则。甲用夫妻共同存款向乙保险公司购买保险的行为仍属于有权处分,甲、乙间的保险合同有效。故A选项当选。②关于B选项。《物权法》第184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二)宅基地。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甲、乙间以宅基地为标的物的抵押合同无效。故B选项不当选。须注意:甲、乙间的抵押合同无效,并不因此影响借款合同的效力(假设甲就是向乙借款,则甲、乙间的借款合同还是有效的)。正是在这一点上,本题具有瑕疵(表述过于朦胧)。题目虽然未言明甲系向乙借款,但根据表述习惯及可能语义,答题人很容易理解成甲就是向乙借款(这样就会误选B选项)。③关于C选项。甲将房屋出卖给精神病人乙,若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乙间的买卖合同无效;若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乙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故C选项不当选。④关于D选项。“无名死者”(如D选项中的流浪精神病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后,查找不到近亲属或者无近亲属的,民政部门是否有权代其向加害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呢?对此确有争议。根据公布的答案,出题人持肯定态度。着眼点当在于监护制度。对于成年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民法通则》第17条第3款规定:“没有第1款规定的监护人,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出题人据此认为,D选项中,民政部门乙可以流浪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身份对加害人甲主张侵权损害赔偿,甲、乙间的赔偿协议因此有效,故D选项当选。⑤题外话:对于D选项提出的问题[即“无名死者”因交通事故死亡后,未经法律授权的机关或组织(民政部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是否有权代其向加害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采否定态度。其持否定态度的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法》第18条和《民事诉讼法》第55条。《侵权责任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持否定态度的实证表现是《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的规定。《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第1款规定:“被侵权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无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明,未经法律授权的机关或者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死亡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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