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二人因共同抢劫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甲已经委托李律师为其辩护,并支付了律师费1万元。之后,乙也想请李律师为其辩护,并愿意支付律师费2万元。李律师应当如何处理?( )
甲、乙二人因共同抢劫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甲已经委托李律师为其辩护,并支付了律师费1万元。之后,乙也想请李律师为其辩护,并愿意支付律师费2万元。李律师应当如何处理?( )
admin
2017-05-25
26
问题
甲、乙二人因共同抢劫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甲已经委托李律师为其辩护,并支付了律师费1万元。之后,乙也想请李律师为其辩护,并愿意支付律师费2万元。李律师应当如何处理?( )
选项
A、接受乙的委托,同时为甲乙二人作辩护人
B、先解除同甲的委托合同,然后接受乙的委托
C、不接受乙的委托,让其找其他律师辩护
D、既不作甲的辩护人,也不作乙的辩护人
答案
C
解析
根据《最高法刑诉解释》第35条的规定,在共同犯罪的案件中,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辩护。本案中,李律师已经接受了被告人甲的委托,便不能以甲交的钱少为理由拒绝辩护。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0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警察甲为完成上级规定的破案任务,找特勤乙提供线索。乙没有线索,提议找几个人做一个案子,甲同意。乙找到丙丁,唆使二人抢劫妇女戊。丙丁二人拦路抢劫戊。乙鼓动戊报案。然后带领甲将丙丁二人抓获归案。假如丙丁拒绝了乙的教唆,乙捏造丙丁抢劫,并找来妇女戊充当被害人
杨某系某公司职员,因严重违纪被开除。杨某看到解放军在社会上信誉较好,遂伪造了某部队的公文、证件和印章,并购置了军服,自称是某部中校军官,来到某市。杨某以“为军办企业”招工为名同该市劳动局取得联系,经批准后向全市发布公告,声称要招收男工40名,并要求报名者每
关于假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下列哪一做法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要求?
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家具的合同,价格条件是CIF纽约,合同中约定的装船时间是2000年9月1日以前。由于甲公司的过失,货物在规定的日期之后才装船完毕,在甲公司出具保函的情况下,承运人丙公司签发了注明9月1日装船的清洁提单,提单上注明适用《海
一对英国夫妇婚后移民意大利,后来华工作。该夫妇于今年收养一名中国儿童并决定一起回意大利生活。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该夫妇收养中国儿童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朱某系某县民政局副局长,率县福利企业年检小组到同学黄某任厂长的电气厂年检时,明知该厂的材料有虚假、残疾员工未达法定人数,但朱某以该材料为准,使其顺利通过年检。为此。电气厂享受了不应享受的退税优惠政策,获取退税300万元。黄某动用关系,帮朱某升任民政局局长。
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我国刑事审判模式正处于由职权主义走向控辩式的改革过程之中,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中,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这一趋势?
章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因犯罪后企图逃跑被公安机关先行拘留。关于本案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描述心理量与物理量之间关系的概念是()
A.均有处方权B.经科主任同意,并报医务部(处)批准后方有处方权C.应经医务部(处)对其资格确认后方授予处方权D.应将签字式样存药学部(科)作鉴E.需在带教医师指导下开具处方,其处方由带教医师审签后生效
首先采取的措施另外,还应嘱咐病人做好口腔保健,除了
安全检查分为()等类型。
下列不符合泡沫消火栓安装要求的是()。
()是指对账簿记录的正确性进行核对上作。
【2013年四川泸州.判断】心理健康与否仅反映个体某一段时间的特定状态,并非固定不变的。()
(《战国策.秦策》)孝公死,惠王代后……人说惠王日:“大臣太重者国危,左右太亲者身危。今秦妇人婴儿比商君之法,莫言大王之法,是商君反为主,大王更为臣也。”文中对惠王说话的人,代表了当时()的利益。
Whichreasonforstudents’absencesisdiscussedingreatdetail?
Canyouwalkastraightline?Thequestionismuchmoredifficulttoanswerthanyouthink.ArecentexperimentheldinJapans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