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admin
2012-08-16
32
问题
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
B、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的
C、“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这项规定在法学上被称为“从新原则”
D、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所谓“不知法者得免其罪”
答案
A
解析
A选项是关于法的时间效力的,它表述了一个重要的民主原则,即不经公布的法,人们就可以不遵守,因为人们无从知晓法律的存在。在我国现行法上,规定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的法律是《立法法》,因此选项B错误。另外,刑法、民法、行政法这些法律部门本身包含了效力级别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律部门之间没有效力高下之分,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法律渊源之间才有效力等级之分。
选项C“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表明:新法对过去不生效,由旧法对过去起作用,这是从旧原则,而非从新原则。因此选项C错误。选项D中。前半句是正确的,但后半句中不知晓法的公民,在我国是不能被免罪的。法对人的效力是以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等原则为标准的,而不是以是否知晓为标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y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甲、乙两位同学进行了讨论。其中甲的观点有:①识别是为特定法律事实确定准据法的过程,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有关事实或问题的识别,一方面是对冲突规范本身进行识别。②反致是冲突规范的冲突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冲突规范所指定的外国法既
以下为部分机关在法律的备案与撤销程序中的一些做法,其中哪些不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下列有关补贴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为调查甲市丽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姚某侵吞公款一事,市审计局派出调查组对丽桂药业有限公司的财务收支状况进行了审计。若丽桂药业有限公司对审计组的审计结果不服,根据审计法的规定,他们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根据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的有关原理,结合中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下列说法全部错误的一组是()。①《民事诉讼法》第239条规定: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
甲、乙同为蝈蝈村村民。乙欲经营甲承包的土地,甲同意。他们的做法中正确的是()。
中国太宏公司与法国莱昂公司签订了出口1000吨水果的合同,价格术语为CFR里昂,规定货物可以有6%的溢短装,付款方式为银行托收,付款交单(D/P)。卖方实际装船995吨,船长签发了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后经法国莱昂公司验收后发现水果总重短少8%,且水果的质量
用人单位在下述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
下列对于宪法规范的理解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人大代表的选举程序主要包括下列哪项投票和选举结果。
随机试题
关于破伤风,正确的描述是()
10岁女孩,发热,双膝关节肿痛1个月,心尖区吹风样收缩期杂音2~4级。血沉50mm/h。心电图检查P-R间期0.15秒。末梢血RBC3.0×10112/L。本例可诊断为
A.增加新陈代谢和白细胞的吞噬功能B.降低痛觉神经的兴奋性,改善血液循环C.热使体表血管扩张,血流量增加D.抑制细胞的活力,使神经末梢的敏感性降低E.降低细菌的活力核细胞的代谢用热疗可减轻深部组织充血的机制是()
下列哪种液体最适合于重度脱水患者及时补充血容量,纠正脱水、休克
对于待定的投资方案,若基准收益率增大,则投资方案评价指标的变化规律是()。
Contracts must be renewed one week ( ) their expirations.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未分配利润”栏目的本年年末余额应当与本年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的年末余额相等。()
供应链管理是企业的()。
南北朝寺院经济的共同点不包括()
在OSI参考模型中,第N层和其上的第N+l层的关系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