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意图杀死范某,持刀潜伏在范某家门口树林里,久等未见范某归来,因惧怕受到法律惩罚,弃刀回家。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dmin2019-05-15  25

问题 甲意图杀死范某,持刀潜伏在范某家门口树林里,久等未见范某归来,因惧怕受到法律惩罚,弃刀回家。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选项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不构成犯罪

答案B

解析 犯罪中止,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犯罪中止可分为预备阶段的中止和实行阶段的中止。本题中,甲持刀埋伏在范某家门口的树林中,是为了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没有对范某的法益构成危险,因此,不构成犯罪未遂,选项C错误。甲后来弃刀回家,是在犯罪预备阶段因自身原因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不构成犯罪预备,A项错误,B项正确。本题中,甲已经持刀潜伏,该行为已经进入到犯罪的实行阶段,甲害怕受到法律惩罚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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