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人民法院在处理相邻用水纠纷时,对有过错一方影响他方正常生产和生活的,应当责令其( )。(2010年单选37)
人民法院在处理相邻用水纠纷时,对有过错一方影响他方正常生产和生活的,应当责令其( )。(2010年单选37)
admin
2018-04-11
31
问题
人民法院在处理相邻用水纠纷时,对有过错一方影响他方正常生产和生活的,应当责令其( )。(2010年单选37)
选项
A、赔礼道歉
B、消除危险
C、排除妨害
D、恢复原状
答案
C
解析
《民通意见》第98条规定,一方擅自堵截或者独占自然流水,影响他方正常生产、生活的,他方有权请求排除妨碍;造成他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故本题应选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9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被人民法院判处支付乙人民币30万元,甲不予执行,法院决定拍卖甲部分财产并派执行人员丙去具体实施。甲与丙发生争吵并将丙推倒在地,丙头部撞在石头上造成重伤。则甲成立()。
甲生产了货值50万元的伪劣产品,尚未出售即被查获,则甲的行为()。
张某某日在王某家赌博,王某将身边的8000元现金全部输给了张某,王某十分气恼,向张某要回8000元现金,张某不同意。于是,王某就动手去抢,张某为了不使8000元钱被抢回,将王某打伤。张某的行为是()。
《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
甲出差前将家中的一台彩电交由邻居乙保管。在甲出差期间,乙将彩电卖给丙,丙以为彩电为乙所有,便以合理价款购得。对此,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2007年1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300万元。双方约定:借用期限为6个月,期限届满一次性偿还,并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如果借款人逾期不还,乙银行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银行与丙公司签订担保合同,约定: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
《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本条规定的是何种民事制度?其含义和主要适用范围如何?
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002年7月5日甲挪用本单位巨额资金,用于经营活动,直到2013年4月1日才归还。甲的行为的追诉时效期限为()
甲因出国将一幅古画交给乙保管,乙将画挂于自家墙上供来客欣赏,时间长了使得客人都以为该画属于乙所有。一日客人丙提出购买该画,乙觉得价钱高便卖给丙。多日后丙将画卖给丁。关于本案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民法通则》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形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有()。
随机试题
Thehumanspecieshasincreaseditslifespanby________.
铝镁合金和铝锰合金耐蚀性好,所以称为防锈铝合金。()
纤维素性炎症的好发部位是
症是指疾病发展过程中某一个阶段的病理概括,能揭示疾病本质。()
企业可以将某些资产作为质押品向商业银行申请质押贷款。下列各项中,不能作为质押品的是()。
1958年我国提出的“两个必须”的教育方针是指()。
市委决定开展一项关于“当前农村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活动,如果由你牵头负责组织。你将如何开展工作?
人烟辐辏∶鸡犬相闻∶繁盛
输入一整数数组{5,7,6,9,11,10,8},该整数序列为图2-2所示的二叉排序树的后序遍历序列。请实现一个时间上尽可能高效率的算法,判断某一输入整数数组是否为某二叉排序树的后序遍历的结果。如果是返回true,否则返回false。假设输入的数组的任意两
视图设计一般有3种设计次序,下列不属于视图设计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