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22岁)伙同其弟(15岁)共同实施诈骗行为,骗取大量财物,则( )。

admin2020-12-30  44

问题 李某(22岁)伙同其弟(15岁)共同实施诈骗行为,骗取大量财物,则(    )。

选项 A、二人构成共同犯罪
B、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
C、李弟不构成犯罪
D、李弟构成犯罪

答案B,C

解析 考查要点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和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依《刑法》第17条李弟不构成犯罪。而两个自然人共同犯罪的,要求各个犯罪人都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所以李某和其弟不构成共同犯罪,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故应当选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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