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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与宏达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其开发的盛世豪庭住宅项目交予宏达建筑公司进行施工建设。请据此回答以下问题。 若该建设工程竣工且经验收质量合格,但江山房地产公司拒付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已知建设工程已经部分抵押给银行
江山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与宏达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其开发的盛世豪庭住宅项目交予宏达建筑公司进行施工建设。请据此回答以下问题。 若该建设工程竣工且经验收质量合格,但江山房地产公司拒付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已知建设工程已经部分抵押给银行
admin
2019-09-30
17
问题
江山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与宏达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其开发的盛世豪庭住宅项目交予宏达建筑公司进行施工建设。请据此回答以下问题。
若该建设工程竣工且经验收质量合格,但江山房地产公司拒付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已知建设工程已经部分抵押给银行。且部分房屋已经全款出售。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若江山房地产公司与宏达建筑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宏达建筑公司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则宏达建筑公司无权主张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B、宏达建筑公司可以就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主张优先受偿
C、宏达建筑公司就其工程款债权仅能就该建设工程中不涉及出卖给业主的剩余部分主张优先受偿
D、宏达建筑公司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江山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或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答案
B,C
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二)》第23条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损害建筑工人利益,发包人根据该约定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A选项错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二)》第21条第2款规定,承包人就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B选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已支付全部或者大部分价款的商品房购买者。但优先于该建设工程的抵押权人。故C选项正确。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二)》第22条规定,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故D选项错误。综上,正确答案为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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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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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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