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不慎将笔记本电脑丢失,乙捡到后,委托丙拿到电脑二手市场上出卖,丁以市价买下该电脑后被甲发现,要求丁返还该电脑。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甲不慎将笔记本电脑丢失,乙捡到后,委托丙拿到电脑二手市场上出卖,丁以市价买下该电脑后被甲发现,要求丁返还该电脑。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dmin
2016-06-13
28
问题
甲不慎将笔记本电脑丢失,乙捡到后,委托丙拿到电脑二手市场上出卖,丁以市价买下该电脑后被甲发现,要求丁返还该电脑。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选项
A、丁应协助甲从乙处要回所付价款
B、丁返还之后,可以要求乙返还价款
C、丁退还之后,可以要求丙承担违约责任,返还价款
D、丁已取得电脑的所有权,无须返还
答案
D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L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仲裁案件审理中,遇有下列哪些情形可以对有关证据采取保全措施?()
甲将自己的汽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财产损失险,附加盗抢险,保险金额按车辆价值确定为20万元。后该汽车被盗,在保险公司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之后,该车辆被公安机关追回。关于保险金和车辆的处置方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丙承租了甲、乙共有的房屋,因未付租金被甲、乙起诉。一审法院判决丙支付甲、乙租金及利息共计10,000元,分五个月履行,每月给付2,000元。甲、乙和丙均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乙请求改判丙一次性支付所欠的租金10,000元。甲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与丙之间租赁关系
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本案中的被告应当是谁?如果钱六等三人被推选为诉讼代表人,他们的下列诉讼行为中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的是:
赵向杨借款1万元,约定一年后还清。但2年过去,赵仍未还款,杨多次索要未果,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法庭调查时,杨无法提供赵写给他的借条,只有第三人李向法院提供证言称赵确实向杨借款l万元,他当时在场。赵却声称此款已还,还款后杨当面把借条撕了,所以未向杨要收条。法
甲与保险公司订立了一份保险合同,合同中有一条是关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未就该条款作提示或者确切说明,则该条款的效力是()。
甲诉乙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法院终审判决乙返还甲借款本金、利息共计5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拒不履行义务,甲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乙银行存款余额不足,执行人员对乙占有的一辆奔驰汽车采取了执行措施。在拍卖该汽车之前,公民丙向人民法院提出,该汽车的所有人是丙,
一家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合作合同和章程中规定:外方以设备和现金出资,中方以厂房和土地使用权出资,不计出资比例;合作期间所得收益首先用于偿付外方出资的本息;偿付完毕后的合作期间,双方按各50%的比例分配收益;合作期满时,该企业的全部固定资
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合同规定:外方合作者以现金和机器设备出资,占总出资额的60%,中方合作者以厂房和土地使用权出资,占总出资额的40%;合作企业合作期内所得收益首先全部用于偿付外方出资,在外方出资偿付完毕后的合作期限内,合作双方各按50%比例分配收益;
随机试题
Theletteryouwriteisyourpersonalrepresentative.Ittakesyourplacewhencircumstancesmakeitimpossibleforyoutobeth
下列各项,不属于涩脉的主病是( )。
[2016真题·多选]聚氨酯漆是一种新型涂料,其主要性能有()。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 )算起。
试论债发生的原因。
(2014年卷一第45题)下列关于专利审查程序中会晤和电话讨论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电视、电影、活动性商业广告运用的知觉现象是()
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情形。(2010年一专一第57题)
A、 B、 C、 D、 C
David______anincidentthattookplaceinthefamily12yearspreviously.
最新回复
(
0
)